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4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0306894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头衔: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品] 开出自己的路
人生最迷惑的,并不是该走哪条路,而是心中到底有没有路,
心中倘若没有任何的路,就算眼前出现许多的路,也是没有意义的;
只要,心中有路,就算眼前没有任何的路,这对生命有何妨碍?

世界着名的文学「天地一沙鸥」,这本一万多字的小说作者理查.巴哈,编写多年
时间,投递十八家出版社,没有任何消息,当他想放弃的那一次,投递最后一封稿件,
结果由麦克米兰公司出版,在美国五年内销售近七百万册。
一个愿意努力,拥有实力的人,对自己必须充满自信,保有坚毅不挠的斗志,奇迹
便会出现,要了解奇迹是在努力的末端,而非努力的前端。
例如一个人失败,最多只是失望,但是,他若坚决放弃,这便是一种无法挽回的毁
灭,道理不难理解,因为伟大的作品,并非来自能力的表现,而是来自一种叫做毅力的
结晶。对于坚持,我发现两个很有趣的倾向,就是:默默努力的人,总为自己找目标,
悄悄偷懒的人,总为自己找藉口。

写作并非很简单的动作,有位朋友对写作充满憧憬,他只抒发心情记事,认真记录
五、六年,文字将近七万,但很遗憾仍被回绝,无法出版,他觉得沮丧,将几年抒发的
心情记事、剪裁资料,堆放院子,燃烧。
从前有甲乙两个年轻人,希望未来能成为知名的文学家。甲说:「我的弱点,就是
阐述语言的能力不足,在成为小说家前,我要精读一本中文字典,然后研究一百本小说
,因为我无法接受不同类型的文学主义,更不愿成为胡乱拼凑的图案,我要开出自己的
路,我想,这样应该可以写出一本小说。」
乙说:「我的弱点,是对于真实的生活,缺乏一种观察细微、了解感情的心思,因
为我要走的是彼此之间的生活层次,尤其是宁静、喧闹的环境,容易让我想起许多回忆
,我必须用两年的时间,观察各种不同的环境,并做一些详细记录,我相信渡过这段艰
苦,可以带来很好的写作题材。」

这两位坚持到底的年轻人,虽然经过不少风浪,但是他们融合「不经一事,不长一
智」的格言,后来,他们达成多年的心愿,成为知名的文学家。也许,他们的写作方法
,运用一般人身上不见得合适,但是他们坚定自己,以光明的路为目标,展露一种为善
执着的精神──开出自己的路。
两个年轻人的坚持,让我看见一段话:「如果你正在进行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最好
坚持到底,因为奇迹正在等待坚持的你。」当然,这个坚持是对于择善固执,并非执着
顽固。

有朋友告诉我,她很想当文学家,但缺乏时间投入这项创作,所以这个梦想依旧无
法实现,只好随时留下新诗,写下期待完成的梦想。没有实现的梦想,不一定要摆放最
缺憾的部位,我们往往只欣赏表面,忽略背后的辛苦,通常进入这个辛苦的环境,往日
的美丽憧憬、浪漫情怀,很容易因此消散;其实,没有实现的梦想依然很好,这样心中
才能保有一份美丽憧憬、浪漫情怀。
我非常欣赏能为梦而飞的人,迈进梦想,仍然保有原本梦想的美丽憧憬、浪漫情怀
,因为贫穷潦倒的人,并不可怜,可怜的是连梦想都没有的人。
身为文字工作者,必须先做观察的行动,随时纪录观察的心情,对于生活必须有真
实的体验,这是因为思绪尚未清楚之前,或对于事物欠缺周详的观察,断然写下文章,
这是一件不负责任的举动。

我劝勉憧憬文学家的朋友,倘若是为了报酬,或一种尚未完成的新奇,最好不要尝
试文学家,因为文学家必须保有极高的兴趣,对生命的热忱,如此,才能展现文学家应
有的风范与气质。要先知道,文学,顾名思义,并非食品家或经营家,而是文学家。
一个文学家倘若不能真心写出生命的心情,受到外物影响,那便失去文学的生命,
开始走向为写作而写,或许仍有一些领悟做为文章基础,但是存心不同,写下的文章偏
向商业化,慢慢失去本有感动的心,将自己的路慢慢抹去。
人生最迷惑的,并不是该走哪条路,而是心中到底有没有路,心中倘若没有任何的
路,就算眼前出现许多的路,也是没有意义的;只要,心中有路,就算眼前没有任何的
路,这对生命有何妨碍?

是非成败转头空,不管你我掉落在什么环境,能够生活便是一件幸福的志向,
彼此互相砥砺,遵循前人脚步,秉持自信,开出自己的路,笃定的向前走去,这才是我
们需要的人生。



介绍大家一个透过facebook来玩的网页游戏 : 海盗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17 11:0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813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