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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iniawu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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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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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请问民法抵押权的问题?
甲将房屋为丙设定抵押权,担保乙对丙之债务,其后丁与丙约定独自承担该债务,乙退出债之关系,甲得之,不愿为丁担保该债务,当事人间法律关系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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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8-11-04 00:30 |
are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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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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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 就是丙同意丁来承担乙的债务,在没有经过甲的同意下为之时,甲对于原乙的债务而提出的抵押担保消灭,因为保证这种事,对于当事人的资格要求是非常重视的,甲之所以愿意提出担保,表示甲与乙之间一定有相当的关系(父子也或兄弟、夫妻等),而甲与新的债务人丁,未必有什么关系,除非甲对于丁的债务承担表示承认同意,不然没有道理叫甲负担保人的责任。


我们政府真是学人精~啊~~~~~~
哦~我的天呐~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样有败部复活的机会~"~

人生如雾亦如梦 缘生缘灭 还自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1-04 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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