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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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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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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請教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嗎?
法律上之公務員概念分別適用
最廣義的國賠法
廣義的公務員服務法
狹義的公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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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0 18:41 |
airflash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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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法規範:
1.按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2條之規定,司法人員、....,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相抵觸。
2.所謂另以法律定之,即是「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且依同條但書亦明確規定,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在相關規定上可以因司法人員特殊性、專業性有不同的立法規範,惟於「任用資格」方面,仍依據本法之規定,需滿足本法第28條消極資格之規定,及本法第9條積極資格,方足以為機關所任用。
(二)最狹義之公務人員:
呈上開所述,既適用於公務人員任用法之任用資格規定,故其身份自為最狹義之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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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天秤之兩端,太極之黑白。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0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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