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民法繼承編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293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arles0325
級別: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x
0
[求助] 民法繼承編
戶政科要加考民法繼承編,看的有點迷糊了
現在不管小孩或大人都是限定繼承,如有債務只還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
2012-12-28 11:25 |
小嚴
級別:
初露鋒芒
x13
x362
分享:
▲
▼
於被繼承人生前時債權人得依244條撤銷之
而於被繼承人死亡後,為了保障繼承人
的確修法後已改採概括繼承限定責任
而除依1148之1及1173條似無其餘救濟管道
-----------------------------------------------------------------------------------------
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x
0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2-29 01:28 |
charles0325
級別: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
民法
第1156條
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第1158條
繼承人在前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內,不得對於被繼承人之任何債權人償還債務。
第1160條
繼承人非依前條規定償還債務後,不得對受遺贈人交付遺贈。
第1161條
繼承人違反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至第一千一百六十條之規定,致被繼承人
之債權人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
-----------------------
如果繼承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時沒有在三個月內陳報法院,是屬於遇有債權出面要怎麼辦?還可以陳報法院清算嗎?
x
0
[2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
2013-01-17 12:02 |
shl651029
級別:
小人物
x0
x76
分享:
▲
▼
開板大 提的問題真是考倒我了
如果被繼承人是惡意留下債務 並於生前為贈與繼承人
記得民法上好像有繼承人須繼承被繼承人之惡意之相關例子 好像用於惡意佔有土地 於發生死亡時 ;其繼承人繼承時得一併繼承被繼承人之惡意(本例子是用於時效完成) 不過 應可類推於板大的問題
另外;如果被繼承人如果將其所借貸金錢 贈與於繼承人之分居 或營業 或結婚 應將該金額算入遺產 而將其納入遺產清冊向法院陳報 債權人在去法院陳報債權 而受清償
x
0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1-22 23:26 |
charles0325
級別: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1173條生前特別贈與的分居營業結婚
歸扣還會要繼承人吐出來還債嗎?
還是只有
1148-1條的兩年前贈與的財產才會被要求吐出來還債
另外
第1156條
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是否修法改為
繼承人於知悉被繼承人有債務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因為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
沒債務或不知有債務就自行清算也方便許多
大多數人也沒向法院聲請清算的觀念
為了避免多年後才陸續跑出債權人討錢
正確觀念仍是採法院清算較有保障
遇到首宗討債就要向法院聲請清算
避免後續的麻煩
x
0
[4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
2013-01-28 17:28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995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