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867 个阅读者
 
<<   1   2   3  下页 >>(共 3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rettyfly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感情][一般] 测验你的爱情绝症类型
*.*测验你的爱情绝症类型:
和朋友一起到餐厅用餐,当侍者拿菜单来时,这时你会怎么做呢?

1.不用看菜单,就直接说自己想点的菜

2.随便让其他人点就可以了

3.先给别人看,然后自己再点

4.不论别人点什么,即使菜式相似,还是会点自己很想吃的那一样 ?








(分析)

选择1.的人:看来你有点花心噢,不过这只是表面上看来的你,事实上你在内心是非常害怕受伤害的,一遇到喜欢的人,有时就会故意的表现毫不在乎对方的样子,叫对方即使喜欢你,也无法确定你的心意而打退堂鼓,除非你遇到直接和率真的对象,否则你的恋爱,真会有点风波。

选择2.的人:你是大伙中的灵魂人物,勇于任何的事,只是一遇到感情,你就有点「智障」,不是别人喜欢你,你老是感觉迟钝,不然就是没有法子放下身段,温柔的对待情人,让别人错以为你只是把他们当成普通朋友,而错失了很多的机会,等到发觉后,又是一阵的惋惜和心痛,还要在人前装没事,哎…别太难为自己了!

选择3.的人:在你的天平中,朋友总是比情人重要的,在你的身上常常会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道德压力,有时,在夜深人静之际,你常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了谁而活,为了一堆有的没有的理由,而去放弃追求自己喜欢的人,真的是想太多了吧!

选择4.的人:你是一个只要发现到自己喜欢对方,就会一直坚持到底的人,只是纯真的你,常常不知道该怎么保持距离,过度的爱火,常会烧得对方是不知所措,最后连朋友都很难做下去,除非你可以遇到和你一样直接热情的人,否则,你的积极会吓退不少人的!


【我的记录】

我选4.不论别人点什么,即使菜式相似,还是会点自己很想吃的那一样 ?


【心得感想】

对我个人来说还满准的....
不过还是会自己骗自己~~
要是没有希望还是早点死心比较好啰~




  炭火的恒温 总是及不上烟火的绚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8 11:01 |
bill070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的答案选择4...
挺正确的..有时候真的会因为没抓好适当的距离..
吓到对方..呵呵.. 表情


恍惚的Bil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8 11:22 |
fzt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1 鲜花 x3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择3.的人:在你的天平中,朋友总是比情人重要的,在你的身上常常会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道德压力,有时,在夜深人静之际,你常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了谁而活,为了一堆有的没有的理由,而去放弃追求自己喜欢的人,真的是想太多了吧!

有一点点准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8 11:36 |
hjsws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0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择2.的人:你是大伙中的灵魂人物,勇于任何的事,只是一遇到感情,你就有点「智障」,不是别人喜欢你,你老是感觉迟钝,不然就是没有法子放下身段,温柔的对待情人,让别人错以为你只是把他们当成普通朋友,而错失了很多的机会,等到发觉后,又是一阵的惋惜和心痛,还要在人前装没事,哎…别太难为自己了!

对事一向都很直接
感情也是一样
一切随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6-05-18 12:04 |
数位男女177 手机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创作大师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鲜花 x260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择3.的人:在你的天平中,朋友总是比情人重要的,在你的身上常常会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道德压力,有时,在夜深人静之际,你常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了谁而活,为了一堆有的没有的理由,而去放弃追求自己喜欢的人,真的是想太多了吧!
是想太多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局域网 | Posted:2006-05-18 13:30 |
阴天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择4.的人:你是一个只要发现到自己喜欢对方,就会一直坚持到底的人,只是纯真的你,常常不知道该怎么保持距离,过度的爱火,常会烧得对方是不知所措,最后连朋友都很难做下去,除非你可以遇到和你一样直接热情的人,否则,你的积极会吓退不少人的!

痾...
这我就不清楚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8 13:53 |
Pei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择3.的人:在你的天平中,朋友总是比情人重要的,在你的身上常常会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道德压力,有时,在夜深人静之际,你常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了谁而活,为了一堆有的没有的理由,而去放弃追求自己喜欢的人,真的是想太多了吧!

有时真的觉得朋友重要~~
不过有时~~也觉得男朋友重要耶~~
只要是身边朋友都重要吧!! 表情


佩佩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8 14:32 |
风魂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择4.的人:你是一个只要发现到自己喜欢对方,就会一直坚持到底的人,只是纯真的你,常常不知道该怎么保持距离,过度的爱火,常会烧得对方是不知所措,最后连朋友都很难做下去,除非你可以遇到和你一样直接热情的人,否则,你的积极会吓退不少人的!

这个准了一半...我是会坚持到底但不见得黏得很紧...因为我觉得像苍蝇XD


我的无名,有空来交关一下
http://www.wretch.cc/album/tank0419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5-18 15:24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择3.的人:在你的天平中,朋友总是比情人重要的,在你的身上常常会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道德压力,有时,在夜深人静之际,你常扪心自问,到底是为了谁而活,为了一堆有的没有的理由,而去放弃追求自己喜欢的人,真的是想太多了吧!


我觉得夜深了
我就会去睡觉
不会在想啦
但是有时候也要为了自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8 17:54 |
hong961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选择4.的人:你是一个只要发现到自己喜欢对方,就会一直坚持到底的人,只是纯真的你,常常不知道该怎么保持距离,过度的爱火,常会烧得对方是不知所措,最后连朋友都很难做下去,除非你可以遇到和你一样直接热情的人,否则,你的积极会吓退不少人的!

呵~~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6-05-19 20:46 |

<<   1   2   3  下页 >>(共 3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2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