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hawks_huang 於 2010-03-10 02:14 發表的 : 老衲的經驗.... 先不要繳 超過十五天就會雙倍 那就不要繳 等法院強制命令來時 就會恢復原價 強制命令到達時間起算五年 五年內都不去鳥他 罰單就會被註銷 前提是.....樓主就做好打算不去換發駕照 因為五年內換發駕照還是會請您先補繳罰款 欠銀行的不能拖~~~銀行利息真的太高了 欠政府的可以慢慢來~~~反正沒有啥利息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10-03-10 10:10 發表的 : 暈倒~真是教壞人
下面是引用 北北 於 2010-03-11 18:41 發表的 : 這是省錢撇步 有違規,請看第31條,就知道罰多少了 不然就等一個月後收到正式繳款書再說了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10-03-11 20:48 發表的 : 補繳比較貴耶要拖的話,還是拖到不用繳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