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5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妮可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轉帖】老婆的辭職信.....好酷喔!!
致林大老闆:

擔任「林太太」一職已有七年之久,這段時間經過我反覆思量,還是決定向你請辭。

這個職位實在是一個非常高難度的工作,雖然經過了七年的適應期,我還是無法達到你的要
求。

根據我七年來的工作經驗,已為你列出幾項條件,以便你能找到一位更勝任的最佳人選:

一、她要能二十四小時不休息。

您有四個介於二歲到七歲的小孩,為了保持您一整天的耳根清靜,她必須時時圍繞在小孩身
邊,不能讓小孩越雷池一步而打擾到您。


二、她要有超凡的容忍力。

您的脾氣不太好,所以小孩子生病,是她不對;
小孩子吵鬧,是她不對;
各項費用增加,是她不對;
接到罰單,是她不對,
就連在路上被人超車也是她不對。
所有一切能讓您生氣的事,全是她不對。


三、她要能三百六十五天不休假。

您的小孩還小,開車出門怕吵,跟團出遊怕暈車,過
年回娘家嫌麻煩,就連上街逛逛也不想,最好的休閒活動就是窩在家裡,哪也不去。


四、她要有過人的體力。

您天生神勇,即使白天工作累得腰痠背痛,夜晚的房事卻依然
性致勃勃,所以她必須要在應付完家中一切瑣事和小孩們的疲勞轟炸後,還有體力迎合
你的隨傳隨到,而且不分時段。


五、她要有勤儉美德。

您每月給付的薪資不一定,不過通常會少給,絕不會多給,所以
她絕對不能產生買新衣服、享受大餐、買保養品、化妝品的奢侈念頭。

綜合以上五點,還請林大老闆另覓賢人。

這份辭職信遞交給您後,我會在三個月後正式
離職,若您打算開口慰留,請針對以上五點提出解決之道,那也許我會考慮、考慮。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誰動我衣服~我砍他手足~

誰動我手足~我穿他衣服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鳳信有線 | Posted:2005-01-13 22:29 |
hc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0 鮮花 x3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很欣賞這個女生的EQ
可惜懂得體貼女人的男人不多
真正懂得愛人的人少之又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4 02:34 |
冷冷風情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點哭笑不得的感覺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5-01-14 04:21 |
aer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林大老闆在麼?
羨慕你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 | Posted:2005-01-14 05:54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妮可於2005-01-13 22:29發表的 【轉帖】老婆的辭職信.....好酷喔!!:
致林大老闆:

擔任「林太太」一職已有七年之久,這段時間經過我反覆思量,還是決定向你請辭。

這個職位實在是一個非常高難度的工作,雖然經過了七年的適應期,我還是無法達到你的要
.......
我覺得有時候也要體諒一下別人啦
不然就很容易失去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7-11 21: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691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