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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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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卢映洁原谅死刑犯却告网友 周玉蔻痛批:伪善!
卢映洁原谅死刑犯却告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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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6 17:58 |
2695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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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这个老师宪法没学好,释字509应该好好看一下
在你一边举着大其支持废死的同时,一边去打压不同的言论.
难道只有你废死的言论是言论,难道学法律的目的只是要让
别人不敢反驳你的言论吗?我是不知道这位老师到底是教
哪一门法律科目,或许宽以待己严以待人是他的最高标准吧!
高举道德.慈悲的大旗,结果呢?真的是....
只能他公评相关议题,不能其他人就他所为之言论作评论吗?

表情 我说他宪法没学好,会不会也被告啊!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固 | Posted:2010-05-16 18:52 |
冰咖啡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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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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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有包括辱骂吗?表情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6 19:11 |
2695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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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于 2010-05-16 19:1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言论自由有包括辱骂吗?表情

说实话  我完全没感到辱骂的言语耶 不想说的太详细 哈哈
只能说当你高举大旗的同时 也该有接受他人公评的雅量
至于其他网友的所言  我只能说他应该秉持他合理的确信吧
表情  再说下去  连我都被告了  呵呵表情

                       另外关于文章下半部
有人表示自己有打电话到中正大学,希望学校能重视此事,
却接到卢副教授的简讯,写着「你再这样不理性,依犯罪后
态度的量刑,连要给缓刑都很难」。还有网友表达声援被告之意,也同样收到「道歉通知」。

挖咧  更扯了    连基本的言论自由都没有   希望校方能够注重此事的言论也不行
                           还身兼法官咧  真的是很猛的一个老师 
我只觉得在他连死刑犯甚至人神共愤的行为都选择原谅的高旗了
但是他自己的所作所为呢   如果他不高举大旗  我也很支持该告就告
           我只是凡人 所以我没办法理解他在想什么 呵呵

对了 怎么献花+给钱啊  不会用  表情


[ 此文章被26955420在2010-05-16 20:48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固 | Posted:2010-05-16 19:56 |
lo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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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么辩的过读法律的呢?动不动就念起法律条文要别人闭嘴
只愿这世界真有鬼神,遭虐杀却得不到平息的冤魂,该找谁就去找谁吧,
现在的法律已经快帮不了你们了,法官受舆论压力已经不敢判死刑了
所以自显鬼力神通去寻仇吧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6 20:31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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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针对的题目:死刑之废止
一看就知道不了了之,有肯定说否定说....

而且那集我没看到,节目事后没有没剪接都不知道,所以
我只能说,目前自己接到的东西是"传闻证据"~~~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6 22:39 |
2695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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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10-05-16 22:3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首先针对的题目:死刑之废止
一看就知道不了了之,有肯定说否定说....

而且那集我没看到,节目事后没有没剪接都不知道,所以
我只能说,目前自己接到的东西是"传闻证据"~~~

原来要送钱 威望要那么高喔  那么再回一下好了 冲一下威望  表情
其实我有想过这事件应该是已经失真的事  但无论如何
这位学者竟然连恶性重大的死刑犯都选择原谅而希望废除死刑了
对于自己所面对的相关事件之处里  不是更应该宽容吗

如果今天他的选择是去函要求该媒体更正(如果事实真的有出入)
如果今天他的选择不是以提告的方式作威胁而是花更多时间再次沟通
那么我相信他所支持的言论会更加具有说服力 

而不是当别人招受暴力侵害时  作为第三者的你  选择当客观超然的第三者
而当自己受到或许不尽公平的公评时  一付随时以法律捍卫自己权利的样子
所以这部分 对我而言  他对人跟对己   完全是2套不同的标准

或许人都是这样吧  自己遇到时反应将会完全不一样 永远选择自己有利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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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度:10 (by Love_song) | 理由: 我真的觉得她应该是叫八大或公视出来讲,单方面说词真的很难说服大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台固 | Posted:2010-05-16 23:26 |
粥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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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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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是觉得

与期去争论该不该废除死刑

那倒不如去改善司法审查制度

死刑还是该放在那,但用不用,决定于司法审查及法官

没人要说,死刑不废除,每一个犯罪的人都唯一死刑吧??

很可笑,废死的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那位老师的标准更是奇特

在事情不发生在自已身上的法益侵害,就高呼道德大旗,去打压被害者,而为加害者声援

但是呢,当发生在自已身上的法益侵害,他马上就说要提告

你麻帮帮忙,会不会比例原则有些失调了?在会被判死刑的人,他一定做了相当程度的法益侵害,这样的人你要为他们声援,要废死?

而当你自已的法益被侵害时,而这个法益比起那些死刑犯所侵害别人的法益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情形下,却要对网友提告??怎么不原谅网友呢??

呵呵...这就是废死联盟??这就是废死支持者??

由此可得出,事情不发生在自已身上,每个人都可以高呼道德的高标准,当发生在自已身上时,却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7 03:04 |
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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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很多人也许对卢教授讲的话觉得很刺耳,她的用意应该是讲『情境犯罪预防』吧,她讲的也没错阿,只是网友法学概念低无法接受而已...
 

我前几天也有看不下去骂人,要看吗?  以下yahoo知识家为你揭开真相...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610051402612


[ 此文章被cash821在2010-05-17 03:55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5-17 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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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10-05-16 22:3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首先针对的题目:死刑之废止
一看就知道不了了之,有肯定说否定说....

而且那集我没看到,节目事后没有没剪接都不知道,所以
我只能说,目前自己接到的东西是"传闻证据"~~~





公视那段节目我不觉得有剪接,
但是卢教授是讲话讲到一半被插话,然后就换别人发言了。

情况就如同「这个婆娘不是人(被打断)......,九天仙女下凡尘


如果光就卢教授讲的那一段去听,谁都受不了。
某女被强奸,竟然要检讨的是某女为何半夜上聊天室、为何家长放任女儿半夜不睡觉上聊天室......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10-05-17 08:04重新编辑 ]


在人生的开端与结束,我们全然依赖他人的照顾,
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们却疏忽了对他人的关怀--达赖喇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7 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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