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ck73421 於 2010-06-04 15:47 發表的 : 若是真有其事,歹徒把二女押往鬧區飯店而非荒涼郊區的「合理原因」,大概是來自於下面這句吧:「巧合的是隔壁桌坐的是阿姨朋友,兩人基於禮貌過去敬酒打招呼,沒想到卻是惡夢開始」歹徒可能懷有「熟人被性侵後比較不敢張揚、也比較容易持續脅迫」的心態吧?
下面是引用 Fayeee 於 2010-06-04 20:54 發表的 : 正妹的話……就把自己扮醜好了~~~哈哈… --->啥怪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