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ck73421 于 2010-06-04 15:47 发表的 : 若是真有其事,歹徒把二女押往闹区饭店而非荒凉郊区的「合理原因」,大概是来自于下面这句吧:「巧合的是隔壁桌坐的是阿姨朋友,两人基于礼貌过去敬酒打招呼,没想到却是恶梦开始」歹徒可能怀有「熟人被性侵后比较不敢张扬、也比较容易持续胁迫」的心态吧?
下面是引用 Fayeee 于 2010-06-04 20:54 发表的 : 正妹的话……就把自己扮丑好了~~~哈哈… --->啥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