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138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晴格格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閞于行政诉讼法的修正...
请问各位高手们....
   行政诉讼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来,再跌倒...再起来....
重要的是...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2-05-11 15:35 |
kai70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国考&法律
推文 x32 鲜花 x2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新旧法条都看吧! 如果您写申论题的话, 可以多写个立法理由,
测验题的话, 就做个新旧法条的比较异同, 可以防止考试来个突袭.


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那里那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每天开始写国考日记即读书进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进行国考之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1 18:26 |
晴格格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但若选择题里新旧法都有选项呢?是要选新的还????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来,再跌倒...再起来....
重要的是...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2-05-11 19:12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要看施行日期喔   新修正的法条很多都是今年9月才要施行的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2 10:37 |
晴格格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嗯,是以实施日期为准吗?新法是9月6日实施没错....那9月后的考试才要以新法来背啰??
换言之,9月前的考试都不用管新法啰?.....谢谢...^^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来,再跌倒...再起来....
重要的是...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2-05-12 10:55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也不是不用管新法,只是如果题目是问该如何......
原则上应该以有效施行的法律来处断(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3、14条)

但是有的老师会出   试以新法.......加以论述...(原则上可能会把新法的法条写出来)

如果你对新法有涉猎知道新法的立法理由,自然比较能掌控!

不过原则上会这样出的好像很少!

以上仅供参考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3 04:25 |
stephen081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晴格格 于 2012-05-12 10:5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嗯,是以实施日期为准吗?新法是9月6日实施没错....那9月后的考试才要以新法来背啰??
换言之,9月前的考试都不用管新法啰?.....谢谢...^^

补习班的题目已经都以新法为准了...

还是以新法较保险吧

不然考一个快被取代的法条有何意义?

你是考选委员也不会这样出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3 13:18 |
晴格格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人说以新的,有人说以旧的...
怎么办???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来,再跌倒...再起来....
重要的是...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2-05-13 14:39 |
TJQAZ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呵呵~ 我不是来乱滴~

就选择题而言-->主张现行法(就是已经施行的),至少考出来~答案如果是已公布尚未施行,单凭这点,你就可以去申请试题疑义,要求更正答案。考选部如果觉得怕两边都得罪,可能会有两组答案,但如果没有,那就是现行法是正解了。正常典委是不会出答案里有新法的解答,万一有就是不小心。 @@"

就申论题~ 一般重要的法条上提出质疑的见解,学者都已提出,答题时,你自然会对该法适用疑义~ 此时新法(未施行)就是结论附加说明。--->分数当然会比较高一点。法条若修些枝微末节的部分,申论本就不太可能(但不才觉得,问这问题都是读到差不多的人,产生的疑惑,如果不是,那还是稳扎稳打拿基本盘吧!!)

题外话~现在副总统还是姓萧,不因剩下几天就改姓吴@@" 如果5/20前宪法考题考出来现任副总统为何??你要选哪一个@@"

PS.补习班教新法@@" 那是因为补习班知道录取名额就那些,先教,让大家熟悉@@"   明年再考时刚好用得到也比较熟悉嘛~ 这是善意   @@"(补习班应该现行法要教,新法也要教,因为一班里面有人是9月份前考的,有人是9月以后地特要上场的)

今天是伟大母亲节~   过个节吧~~   表情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3 15:17 |
晴格格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嗯...感谢高手大大解开我的疑惑....感激不尽......表情

     祝大家母亲节快乐....!!表情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来,再跌倒...再起来....
重要的是...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2-05-13 16:33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43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