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休闲哈啦
网友自唱
网友自拍
公益互助
好站推荐
诈骗资讯
不爽发泄(儿童不宜)
哈啦旧文区
»
哈啦旧文区
»
你(你)是法官会判强暴犯什么罪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0922
个阅读者
<<
上页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下页
>>
(共 52 页)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诚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19
分享:
▼
那种人渣~~
把他阉了,那种人有损男人的尊严
不对,应该说那种人根本不值得活着
x
0
[17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5 23:30 |
only_1109
级别:
小人物
x7
x13
分享:
▲
▼
如果是累犯
阉掉或许是可以考虑的选择
x
0
[17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5 23:32 |
ㄚ升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9
分享:
▲
▼
我会判阉掉 那如果是女强暴犯 怎么办?
x
0
[17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6 18:44 |
phpeople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4
分享:
▲
▼
我觉得呀不要对他们太好...
先罚很重的罚金补偿.....然后再关起来再阉掉....
最后再来个死刑啰...
因为我觉得不判死刑......他们关出来还会犯罪呀...
阉掉....还是可以犯罪呀...
所以当然是死刑啰.....@@
x
0
[17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6 18:52 |
meroedes
级别:
小人物
x0
x2
分享:
▲
▼
现在都讲究人权 但是我觉得人权应该是给人用的吧!!!
像这种没人性的犯人 应该楚以极刑规范 这样才有警惕作用真正达到保护女性的效果
x
0
[174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
2005-01-17 02:57 |
huajentien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9
分享:
▲
▼
有惟一死刑啊!
所谓的惟一死刑系指法定刑只有死刑一种,除非有其它的减刑事由,否则法官只能宣告死刑,目前刑法里头只有一条惟一死刑的规定,列举如下:
第 334 条 犯海盗罪而有左列行为之一者,处死刑:
一 放火者。
二 强制性交者。
三 掳人勒赎者。
四 故意杀人者。
x
0
[17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5-01-17 14:11 |
顺顺
级别:
小人物
x0
x0
分享:
▲
▼
我认为要用重刑才行~不然新闻不时都有强爆犯出现~就是大家都不怕才会犯案!!最好是把"去势"的新闻报出来让大家作个警告~不然去关终生的也可以!!
x
0
[176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
2005-01-17 15:37 |
Markcosa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9
分享:
▲
▼
当然是要死刑溜
哈哈
没有什么悔过不悔过的机会啦
让他去监狱也是更惨而已
基于仁人之心
还是送他去西方极乐比较实际
什么 ? 极乐 ?
不好吗?
x
0
[17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5-01-17 16:23 |
semhome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13
分享:
▲
▼
我是觉得让他尝试看看被强奸的感觉,拿东西捅他阿。
x
0
[17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8 15:41 |
affeer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很难决定.........
有些是十恶不赦
有些却是被仙人跳的
x
0
[17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8 17:24 |
<<
上页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下页
>>
(共 52 页)
MyChat 数位男女
»
哈啦旧文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75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