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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恩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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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一槍斃命..你們說是不是太便宜了
所以我決定贊成廢除死刑
但是但是但..........................
轉換...............鞭刑
每天鞭個5次...讓他生不如死
你們覺得呢

受害者生前所受到的種種凌汝,豈是一槍斃命就能解決的
廢可以阿...請那些人權團體負責他們的所有食衣住行費用.一旦出現問題.人權團體實施連坐法
如何...敢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台灣台灣基礎開發 | Posted:2010-04-01 10:19 |
binhom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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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三槍”,不是一槍

聽說:三槍不死,其罪可免


Mayb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1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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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宏~binhom 於 2010-04-01 17:5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死刑是“三槍”,不是一槍

聽說:三槍不死,其罪可免

表情 那豈不是多塞錢讓人打偏就好?
cc表情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換個新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18:00 |
dancingboy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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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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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年前醫學還不發達時~
是真的有發生過三槍不死喔XDD
聽說射了以後家屬幫他抬回家收屍...
結果隔了一天竟然爬出來...原本只是暈過去而已

原來那個死刑犯的心臟中間偏右 表情


回應樓上 a7811311622:

我這學期剛好學校有修人權法的課程
回復正義是指回復到原始的正義模型
他們認為立法者制訂的法未必是符合正義的原形
所以表面上殺人償命是應該的
但是一個罪該萬死的人殺了又如何?被害人的性命也已不可回復!
執行死刑後,這個社會就像沒發生過這個殺人事件一樣的回復到原先的狀態了嗎?

而今天人團最主要要廢除死刑的理由
並不是反對對陳進興之類的執行死刑...!!

"徐自強或是蘇建和"大家都聽過吧??
當時的警察沒有偵辦大型刑案的經驗...
不僅沒有立刻封鎖現場立刻做必要的取證動作
還讓媒體跟著到處拍攝破壞了現場
當時的台灣更沒有鑑識小組像美國CSI那樣厲害...

所以"是否有證據到能夠到達無庸置疑的程度(BEYOND A REASONABLE DOUBLT)"相當令人懷疑...
警察要到你家進行搜索扣押或逮捕必須達到46%的相當理由...
檢察官要起訴你至少要認為形式上有罪(高度確信-70%UP)
而刑事案件的法官要判決一個人有罪即必須到幾乎100%無庸置疑的程度(BEYOND A REASONABLE DOUBLT)

怕就怕在會不會你我或你我的家人真的是無辜的呢?
人團的立場就是認為法官並不是神要如何達到100%無庸置疑的程度而判定一個人死刑
對審判者而言壓力是非常非常大的
如果錯殺了呢?那法官及所有執法者不是反變成殺人犯了?

而達到100%無庸置疑的程度...是不是能夠終身監禁強制服勞役的方式(假設改為不能假釋或減刑的終身監禁)
為這整個社會工作讓他在監獄中懺悔一輩子 比立刻執行死刑來的有意義呢?

當然一個國家的刑事政策在考量人權上亦不應背離民意
而應夠過公民廣泛的討論形成共識

沒有幫誰講話也不想筆戰...只是覺得應該理性的討論做利弊分析^^


Once the familiar turns change, it’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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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回覆請看http://bbs.mychat.to/reads.php?tid=850718
算是差不多的問題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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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20:54 |
kk33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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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好人殺掉壞人
哪感覺是不是又不一樣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2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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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k33 於 2010-04-01 20:5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如果好人殺掉壞人
哪感覺是不是又不一樣了

表情 免得其他人受害
其實假使受害者自己殺了強暴犯或使他成為東方最後一個太監,也是犯罪的阿
哪個受害者會不想復仇?
法律是幫助受害者讓他看到犯人受到報應(不然等天報要等到何時?)
要是你被分屍剁成肉塊,會"不希望對方受刑"?表情
表情若你能肯定自己有那麼慈悲,不希望對方受苦、受到應有的責罰,你再跟大家說希望死刑廢除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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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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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dancingboy 於 2010-04-01 20:3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數十年前醫學還不發達時~
是真的有發生過三槍不死喔XDD
聽說射了以後家屬幫他抬回家收屍...
結果隔了一天竟然爬出來...原本只是暈過去而已
原來那個死刑犯的心臟中間偏右 表情
.......

都說請斟酌是否要反白了嘛…就是因為擔心會不小心變成筆戰的關係…

以下內容也完全是個人觀點,請斟酌是否要觀看:

「所以表面上殺人償命是應該的」→我怎麼不記得我有說「殺人要償命」啊…

「這個社會就像沒發生過這個殺人事件一樣的回復到原先的狀態了嗎?」
→被害者的家庭早就沒法回復到原先的狀態了…那加害者那邊有差嗎…?

「而今天人團最主要要廢除死刑的理由並不是反對對陳進興之類的執行死刑...!!」和下面的內容
→我也明白有無辜的「加害者」,但是廢除死刑就如同宗教…
初始人團只是好意希望幫這些人爭取人權,但就是會有有心人士扭曲原意…
導致有部分的人團已經變成「偽善者」了…

「沒有幫誰講話也不想筆戰...只是覺得應該理性的討論做利弊分析^^」
→我週遭的人,包括我,沒經歷過類似的事件,所以我是覺得已經盡量排除掉我自己的
「感性」來發言了…個人唯一感性之想法是對於那些真正罪大惡極之人的厭惡…


尚無簽名,歡迎 [新增個性化簽名]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10-04-01 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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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殺人償命是應該的"那句話是許多人的想法呀~~

上面講了那麼多...但我自己有時也很不喜部份人團或婦團的作為

常常有種為反對而反對的感覺...

畢竟他們不是專業的人士

只是憑藉著自己的信念或自身過去的經驗而起身加入改革團體

如何改革?何謂改革?同樣的,社會一樣可以創一個死刑聯盟對抗廢死聯盟

這就是民主吧XDD

PS..廢死聯盟就是覺得-被害者的家庭早就沒法回復到原先的狀態了...


[ 此文章被dancingboy在2010-04-01 21:49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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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1 21:43 |
wgby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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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不也是廢言
等你家有人也被殺害過你再來說比較有立場

雖然生活不可恢復
但起碼..犯罪者死刑是唯一能伸張法律的最後方法

別說啥米死刑也不能恢復原先被害家屬的狀況
起碼能讓他們現在心情好過點就足夠了~

現在很多人~躺著說話不腰疼
等你自己有切身感受你再來說就好了

如果法律就只會保護那些確定該死的人
那法律就會失去人們心中的地位

人人不信法了~

人就是有事不關己~哪管別人家死活的心態
樓上那位你就屬於這種人

反死刑可以~但~你有那資格剝奪受害者家屬消除怨氣的權力??
除非你就是被害者家屬~
不然我不覺得任何人有資格去廢除死刑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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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豪仔) | 理由: 請理性討論~勿惡意攻擊而引起筆戰


我~要恢復哪年齡時期的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2 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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