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834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8698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4 鮮花 x130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vivien0213於2008-02-20 14:41發表的 :



個人建議:
若真要開放"政治開講"

.......
現在都是以國際觀來討論時事

所以有時一定會引用到某一個國家(包刮中國)

因此禁止討論兩岸

有點勉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0 16:11 |
小佑子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4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要開這種版區的話
有點難去限制發言
因為有些人不知道哪來的文學造詣
可以繞一大圈去諷刺、罵人

要是有開版的話 版大說了 不設立版主為佳
另外避免有些在政治版內被封帳號後又馬上開帳號回去
建議可以設定要進入的人的會員權限
同時限定要加入會員多久才能進去(一個月不知道會不會太久
這是防小人的作法

另外
文章回文要是互罵超過一定時間或回文數
可以麻煩管理員階層的人封鎖文章
不過建議作封鎖文章動作的管理員
以回文告知 並同時封鎖 以免因為沒通知的封鎖而造成衝突
被封鎖的文章或是有一段時日沒有動靜的文章可考慮刪除

小人淺見 表情 可能有不好的地方吧

剛突然想到
因為每個人的觀感不同
有時會明明沒有那個意思 卻被誤會
應該可以規定一下
要是被誤會的人有明確的解釋原本的意思
但是誤會文章的那個人卻持續的以那段文字來大做文章的話
可以對那位會員(誤會別人的)做一些處罰


[ 此文章被小佑子在2008-02-20 18:28重新編輯 ]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0 17:40 |
思誠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即便是開放了,這邊的政治文章會有PTT這類BBS站台上多嗎?

即便是開放了,不過是又多了一個轉貼文大集

即便是開放了,也不過多了許多政戰的文宣

即便是開放了,也不過是藍的一堆,綠的一堆,紅的更大堆

如果說,是為了提倡討論風氣,大可以不用從政治的角度切入

光前陣子看的統戰文,就已經令人想要砍掉最愛

原本初步想要建議可以分別設立紅藍綠三色子版

不過,仔細想想,全部加在一起當黑色撒尿牛丸也不錯

反正開了紅的會有藍綠的 開了綠的會有紅藍的 開了藍的會有紅綠的

政治沒有啥好討論的 說討論太過於冠冕堂皇

後面的結果不過是謾罵連篇

屆時不過出現一大堆封鎖帳號 禁言

過段時間會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砍版


本家消息
反攻大陸 解救人妻正妹 消滅萬惡共匪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2-20 22:48 |
koka1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開政治版 要注意 一是不知這站有無被中國政府 列為封鎖名單 我知無名小站就有..
基本上在全世界的華文論壇 及台灣論壇有政治性的 社會性的都會被中國政府監控
當然網特五毛之類的也會來 當然作啥事是不用考慮怎麼多啦 是否開政治板我個人覺得可有可無 但通常都會被搞黑的 我相信台灣人的素質 但台灣彼岸的那邊就不是可以想像囉 如果可以 可以降低層次 以社會性政策性方面開版 先不要觸碰到政治意識型態 完全是討論台灣公共政策 市政等..例如教改 兵役 交通 市容 等公共議題為主

這樣可以讓 彼岸的人多看看.少發言 多學習 如果想說中國大陸方面的就另開中國大陸事務版囉 個人覺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上海 | Posted:2008-02-21 02:26 |
hawks_huang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2 鮮花 x129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政 」是眾人之事
「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

但好似在中華民族之間
政治卻不是管理眾人之事

既然政治已不是管理眾人之事
那麼又何須討論
討論再多
也不關底事


別離世間恩怨纏
自此身駕白鶴返
歸去雲深洗淨塵
悠然自在觀世途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1 12:30 |
chess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74 鮮花 x13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开放的初衷是好的
不过结果并不一定是好的( 比如我有可能就懒得来哈拉了,主要是代理太麻烦那)
这点希望斑竹有所考虑


自己認爲不是很帥。
但是有一天,我被一群女孩子圍住,她們說我帥,我不承認,她們就打我,還說我虛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湖北 | Posted:2008-02-21 14:10 |
Chatchai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4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回 覆 保 密 :

  此回覆只有『管理員、樓主及回覆者』看的到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子恆) | 理由: 這樣看吧!(回文保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香港New Skies Satellites | Posted:2008-02-21 20:53 |
cooter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8 鮮花 x28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都開放也好,但分新版區(特限區版)其內容如下:
1.國務版
2.軍事版
3.政黨版
4.情報版

不知如何 ???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1 21:32 |
Cor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o(‧""‧)o      o(‧""‧)o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40 鮮花 x38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恩~~要開的話

要事先想好一些規範~不然會像以前一樣~鬧的天翻地覆的

我覺得把他歸類再不爽區裏面獨立一個版
想談政治的全部集中在那裡~
也許會有人說:「政治為什麼放在不爽區」
我的想法是........說到最後~就不爽了~明白吧 表情

而子恆姐的那個條件不錯~
而且被刪除者不得有異(那不然還是會造成管理員和會員吵)
如果因為自己不當言辭被刪還責怪管理員的話
就處罰~如同禁言 封鎖帳號等等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8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2-21 22:12 |
銀狐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頭銜:霹靂經武紀之梟皇論戰霹靂經武紀之梟皇論戰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0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還是不要開政治比較好
到時候還是口水 戰齊飛

因為 佛說

沒有因 那會有果呢!

戒之 慎之!! 表情 表情


慈光之塔展驚嘆,殺戮碎島開救贖,
詩意天城立神威,火宅佛獄現異數。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1 22:24 |

<< 上頁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07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