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97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談錫永:維摩詰說“諸法畢竟不生不滅”,這才是諸法實相。
“實相”(bhūtakoti)不同現象,世人受自己業力的支配,
建立種種概念與常識,然後根據概念與常識去認知事物,
由是便只能認知到事物的虛妄相,這便即是“生滅心行”。

一切世俗的認知,佛家說它們無非只是“邊見”,
即偏執於一邊的見地,必須將所有的“邊見”擺脫掉,
然後才能證“諸法實相”。這即是一切法的本體。⋯⋯

我們試解釋這“不生不滅”的實相。

何謂“不生不滅”?《維摩詰經》的漢譯者鳩摩羅什
(Kumarajlva,344-413)解釋為“住即不住”。
即是說,當“住”的現象呈現時,我們世俗即謂之為“生”;
當“不住”的現象呈現時,我們世俗即謂之“滅”。
但實際上,一切事物於“住”的剎那,亦同時是“不住”的剎那,
所以事物才有變化。

一個嬰兒發育,每一剎那都“住”於一個成長的相狀中
(例如多一萬粒細胞)但同時每一剎那他都“不住”於未成長的相狀
(例如尚未多一萬粒細胞的狀態)。正因如此,嬰兒才有可能發育,
倘若任何一剎那隻有“住”而無“不住”,嬰兒立即就會停止長大。

這便是“住即不住”,佛家稱為“無住”。
由是即可理解“生滅同時”、“不生不滅”、“無生”等等名相。

整個法界中萬象紛呈,變化無端,世俗將現象的變化視為生與滅,
但卻不知諸法“畢竟不生不滅”、“住即不住”。
倘能擺脫世俗的認知,便能證知一切法的本體,那就是“本體空”了。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6-02 21:0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11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