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409 個閱讀者
線上遊戲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尋仙 暗黑 洛汗 運命 希望 仙劍 誅仙2
天堂 天堂2 SD鋼彈 勁舞團 爆爆王 三國志 楓之谷 QQ三國 魔物獵人 夢幻誅仙 烈日風暴 劍俠世界
艾爾之光 天子傳奇 中華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恆紀元 天翼之鍊 熱血江湖 戀愛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戰記 天龍八部
戰慄時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傳說 魔獸世界 星海爭霸2 無盡的任務2 極速快車手 武林群俠傳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車 SF特種部隊
三國群英傳 未來啟示錄 暗黑破壞神 真三國無雙 夢幻龍族傳說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陳麗玲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共通技能 - 冥想 / Meditation 的投資報酬率

[table=757.272705078125px][tr][td]
首先有幾點來討論

1.冥想原始時間為3600秒沒錯    但這技能學習後就直接為F   

自然就有F級的效果   也就是時間減90秒    實際上冥想最長時間為3510秒

所以每個玩家實際上每天可獲得的最少AP為 86400/3510= 24.615  



2.智力縮短冥想取得AP的時間是全角色都有效   也都是約差7左右

之後有沒有更改我不清楚  但目前美版的三船進度確實是全人物有效



忘了拍下我的冥想等級    等級是F         圖片中可以看出這職業不是Evie...

冥想RF  理論上時間為58min(s) 30sec(s)   但圖片上顯示為57min(s)  47sec(s)

讓我們來看看...  

從系統上顯示來推斷    58分30秒  -  57分47秒 =43秒    兩者差距43秒

代回去int來換算    293/43=6.81     得到約6.81 int縮短1秒    的確是符合7的數值

實際倒數時間也是從57分4X秒開始

(我是等他剩下0秒後立刻照下的...當然只看圖片是看不出來XD)


3.依照原文章來說.....其實三個舉例都錯了orz


先看舉例1    因為冥想F的關係    所以每天所獲得的應該最低為24.615

冥想A的情況下   應該是28.235 - 24.615= 3.62

實際上每天只能多獲得3.62    所以要花更多的時間1430/3.62=395 天才能取回


接著舉例2   智力精通A的情況下假設int為933   那麼F的情況下應為780

而智力精通F是不需要AP的    且不論智力精通等級為何    int都會發生效用

所以每天獲得的量不應該為24     而是25.419

[3510秒 -  111秒 (int 780/7=111) = 3399秒      86400/3399=25.419 ]

那麼智A冥想A的情況下    每天取得29.518

實際上每天只多取得了 29.518 - 25.419 = 4.099

所以必須要花更多的時間  2220/4.099 = 541 天才能取回


再看舉例3   一樣是和舉例2同樣的問題     

int所縮短的時間是一直有效的      int的效果應該是永久考慮進去的

(我想這是根據舉例2所推算回來的int   但計算錯誤   所以我這裡是用正確的780)

所以每天獲得的量不應該為24     而是25.419

[3510秒 -  111秒 (int 780/7=111) = 3399秒      86400/3399=25.419 ]

冥想A智F的情況下    每天取得29.298 AP

實際上每天只多取得了 29.298 - 25.419 = 3.875

所以必須要花更多的時間  1430/3.875=369天


應該是這樣沒錯..


[/td][/tr][/tabl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03-21 15:2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70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