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16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ntey200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用心ㄛ..介绍的真棒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19 23:12 |
wewewe11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这些资料确实是转载自霹雳网
目的是希望方便大家知道这些讯息
希望大家会喜欢...儿不是认为我到用资 料 表情


即使生命是一场空,也要空得很充实,
纵然人生是白忙一场,也要忙得很快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大无畏网路 | Posted:2005-02-19 23:58 |
righer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wewewe11于2005-02-19 23:58发表的 :
我这些资料确实是转载自霹雳网
目的是希望方便大家知道这些讯息
希望大家会喜欢...儿不是认为我到用资 料 表情

非常感谢你的连结呀 这样大家看也很方便 看来剑邪应该是好人才对
但是炼邪师说要注意他呢?
超级期待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2-20 12:01 |
jank66122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来可以看到许多刀剑的战斗画面了吧~~很期待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0 12:19 |
yentoney1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wewewe11于2005-02-18 21:47发表的 霹雳剑踪剧情新闻:

王爷夜出巡,神差开路引。当剑子仙迹、佛剑分说等中原群侠齐聚一堂,突来掌风,让血祸再开序幕,一代高人圣踪,中招化成金人,也开启了崭新的武林恩怨。 喧腾已久的出手金银邓九五,竟不是众人疑问的不望尘寰?而中原群侠本以为地理司与不望尘寰,乃是双极心源所造出来的本体与化体,而不望尘寰的身分更可能是传说的邓九五,但如今出手金银再现,将是一个未解的谜团。而在一莲托生品记载,可以解破金银双绝掌的人邪与剑邪,将成为众人找寻的希望。另一方面,来自北方的顶尖刀者,阴川蝴蝶君,也因为感情因素而加入整个战局,人邪、剑邪、蝴蝶刀,将成为北武林全新的刀剑金三角。但在赤炎烈日之下,燃烧的长日狂阳,也出现一名足以问鼎刀剑界的霸者东方鼎立。素还真、六丑废人、剑子仙迹、佛剑分说,四人同心协力,将如何扭转劣势?又要如何解救圣踪脱出囹圄?


剑邪 一个寻找过去的人。北域两大传奇剑客之一,剑鞘亦为炼邪师所封,守着一口隐藏谜样过去的宝剑,来历背景充满谜团。行事低调、正直良善,好学多问,乐观且安时知命,对自己的过去怀着一种可遇不可求的迷惘。
.......


***但是看看我更改的部分.....连霹雳都耍心机....若照霹雳所言
.....(不望尘寰的身分更可能是传说的邓九五).......那..他没死而且还..更强强到爆~ 真夸张
所以外头一大堆人在讨论有死没死谁是分身谁是本尊......答案就在霹雳预告里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3 21:07 |

<< 上页  1   2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42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