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2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cc10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一般] 回答我一个问题
午夜迟归的约翰,刚巧遇到小偷从他家中出来,他很轻易地抓住那小偷,并从他身上搜出很多自己太太穿戴用的饰物、金戒指、钻石之类。
约翰:「朋友,假如你能够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不把你送去警察局。」
小偷:「什么问题?」
约翰:「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如何偷进卧室而不惊醒我太太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1 10:11 |
达人奇兵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贴图天使奖
头衔: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08 鲜花 x35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想和小偷学偷偷摸摸的功夫好让自己半夜溜出去找美媚吗 表情


宽心待人 轻声细语 做事细心 规规矩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当你不知所措的时候先回到原点想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5-18 16:51 |
ken635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76 鲜花 x24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小偷会不会是他太太的姘头呀 , 五鬼搬运法~   表情


气度决定宽度,态度决定高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8-06-19 23:47 |
miemieyow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两个都是贼! 表情
一个偷东西,一个偷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马来西亚槟城 | Posted:2008-06-20 00:51 |
若尘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10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约翰问的实在是关键问题....可见他常做坏事 表情 表情


如果曾经 重来一次结果相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教育网 | Posted:2009-05-06 16:34 |
Yuji-Saka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2 鲜花 x14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居然想学这种招

这老公实在太心怀不轨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5-06 20:18 |
Randi2010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3 鲜花 x2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她的老公真强.
都不知想对他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香港特别行政区 | Posted:2009-05-06 23:0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4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