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2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454971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爱情] 爱情与等待
基本上,有人认为结婚是在严冬里跳入冰洞,做了一次,一辈

子都记得。我们结婚是在盛夏,不过那种跳入冰洞的感觉倒是很实

在。幸好温度有一个好处,只要不太离谱,很快就能适应了。

  结婚以后,我亲爱的老婆把训练一个标准丈夫当成她的职志。

果然她收到了很大的成效。包括我从此失去了乱丢袜子的权利。用

完书籍必须物归原处。拿了钱要写记录。还有我随时必须把房间保持在某种程度以上的整洁。

收拾房间对我从来不是什么大问题。就一个理性的成年男子而

言,当一个房间的乱度超过了他的忍受度,他自动会收拾。因此也

就没有任何环保问题。

我亲爱的老婆本来可以接受我的理论。可是渐渐她发现每个人

的忍受度原来是大不相同的。往往在一个房间的乱度还未达到我忍

受度的二分之一时,她早已气得人仰马翻了。于是规则很快改变了。

乱度以她的忍受度为限。并且收拾的人是我。

「为什么要规定以你的忍受度为限呢?」我可不满意。

「因为我们是一体的,亲爱的。」

「那为什么不是以我的忍受度为标准呢?」

「亲爱的,」好了,一个腮吻就解除我的武装了,「我们的生

活气质可以降低没关系,可是我们的生活品质一定要提升,你说是不是?」


「那为什么是我收拾呢?」

又一个吻。「因为你爱我,疼我呀。对不对?」爱情暴力。

现在你大概知道了我们家的公正,公平,公开是怎么回事了。

虽然说都有一定的规则与法律。可是规则的制定与颁行学问可就大了。

向来我是嗜书如命。不管走到那里,无趣的时候,只要没有书

,我就会全身不自在。生命像是一场慢性疾病,到处充满了无聊。

因此我得随时带着书本,像是吃解药一样,不时和这场无聊病作长

期抗战。不但出外如此,在家里更是这样,从厨房,浴室,厕所,

客厅,到餐厅,都有书本埋伏,以备我不时之需。

  但是我亲爱的老婆可不这样认为。

  「亲爱的老公,你为什么要把垃圾到处乱丢呢?」

  「那是书,不是垃圾。」

  「如果是书,为什么不放在书架上呢?」

  「那有特别的意义啊。」

  「我实在看不出来,苦苓的《校长说》丢在沙发上有什么意义?」

  「只有那种书的每篇长度,刚好适合电视广告的长度。」

  「那抽水马桶上面那本马克斯的《资本论》,你又怎么说?」

  「我看了会想大便。」

  「我不管你怎么说,你把书弄得想垃圾。」

  「亲爱的老婆,那是书呀。」

  「如果你不把书装到架子上或是你的脑子里,我实在看不出书和垃圾有什么差别。」

  书权之不得伸张,可见一斑。

  最近我看庄裕安医师写的书《一只叫浮士德的鱼》,里面提到

出门不带书,比不带钱还要叫人不能心安。看了真是直呼爽快,觉

得于我心有戚戚焉。想我们当初谈恋爱时,在适度的光线、角度、

气氛之下,我稍舞文弄墨,谈书论艺,我亲爱的老婆那种着迷的眼

神,与今日的书本垃圾之争,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当下决定非得再出来为书申诉一番不可。

  在一个阳光明媚、空气清新的早晨,我买了一大捧的玛格丽特

花,插满了家里的花瓶。并且还难得地做了一顿早餐。就在我亲爱

的老婆快乐地享用着咖啡、荷包蛋、火腿三明治,我愉快地回忆起

我们当初的情景。

  「你还记得当初我送花给你的情形吗?」

  「你当初还说永远不让花瓶里的花凋落,还说花是你不变的心情,我怎么会不记得?」

  事实上那句话是在生死存亡的时刻说出来的。因为有个家伙也

和我一样顽强地在她住处的花瓶插花。我的处境真是危急的。根据

我亲爱的老婆后来的回忆,如果那家伙的英俊潇洒有八十分,那么

我只能得五十九分。虽然我从没见过我的对手,可是每次我坐在她

的客厅,那盆触目惊心的玫瑰花就会嚣张地涌入眼帘。每回花都新

鲜得很,我可以确信那时刚刚换过。

  我们坐着聊天,吃东西。可是我不再觉得那么有趣。一大捧玫

瑰花,好像是自己的领域挂上了别人的国旗。再也没有比维护自己

的主权完整更迫切的事了。从此之后,我也加入了买花的行列。我

的花是玛格丽特,淡淡的小白花。

  「淡淡的小白花,永恒的浪漫,胜过无数个短暂的激情。」

  流言不断。有人告诉我,冬日的午后,他们在校园里的枫林大

道漫步。然后是我的对手是有车阶级的高能力消费者……。我只是

穷学生一个。当时我所做的事是每天心痛地带着一把新鲜的玛格丽

特到她的客厅,然后面带笑容地把花瓶上的整把玫瑰花丢掉。

  「老实说,你那时候怎么有那么多钱买花?」事隔这么多年,

我的老婆倒想起这个问题。

  「嘿,你别看花开得正美。我自己缩衣节食,三餐吃泡面,饿

得都快枯萎了

  「我就是觉得你很讨厌,想把你吓跑。可是你却像个牛皮糖似

的。」

  「我买到最后,连花店的老板都同情我的遭遇,硬是鼓励我,

赔钱也要卖花给我。那一阵子就是做梦都会见到玫瑰怪兽。好不容

易把它砍掉,不久又长出来,愈长愈多,几乎要把人吃掉。」

  「倒是有点被你的毅力感动。」

  殷勤,体贴,诚意,耐心。体力与精神的拉锯战。金钱与时间

的消耗战。虽然我渐渐有了一些优势,可是仍然可以看见玫瑰花。

敌人仍在茍延残喘,我还可以感受到他存在。是不是我的努力还不

够?是不是我仍需等待时机一举歼灭玫瑰王子呢?

  终于机会到来了。

  「那时候虽然和你约六点钟,可是愈想愈不甘心,就这样掉入

你的爱情陷阱。于是决定不理你,自己跑去逛百货公司。我想试试

,看你到底多有耐心,如果你失去耐心,不等我了,那就作罢。万

一你真的等我,可是却对我发脾气,那也作霸。」

 事实证明历史是站在我这一边的。等到十一点半我亲爱的老婆从

百货公司逛回来,她可睁大了眼睛。

  「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们约好的,六点钟,你忘记了吗?」一脸忠厚老实样。

  「我是记得。可是你等这么久,难道一点也不生气吗?」

  「不会。我反倒是担心,怕你出了什么事。」

  「现在我回来了,你怎么说?」

  「看到你回来,我就放心了。」全世界最温柔的男人,「好

了,那我回去了。好好洗个澡,祝你有一个好梦。」

  「你真的不生气?」

  「我一辈子都不会对你生气,你知道的。」

  在那一场决定性的战役中,我的柔情似水大获全胜。不久玫瑰

王子节节败退,被我消灭的无影无踪。

  「我是觉得像你这样的男人,虽然没有绚烂的外表,可是你有

耐心,对我又很好,可以容忍我,或许是比较可靠的吧。」我亲爱

的老婆的如意算盘是这样的。

  我的玛格丽特战争的胜利并没有为我带来很久的快乐。我很快

发现光靠一个男人,要使花瓶的花永远不凋谢,不是那么简单的一

件事。不久,玛格丽特被换上了花期较长,花型相似,花价也比较

便宜的小雏菊。

  「玛格丽特太娇嫩,我觉得温室的花朵根本配不上你的气质。

所以要改成小雏菊。看似娇弱,其实坚忍,有傲骨,多么叫人倾倒啊。」

  慢慢换成了小雏菊。渐渐,花朵并没有凋零,只是看不到了。

  现在我亲爱的老婆望着那捧玛格丽特花,有点出神了。

  「你不是那么有耐心得人,我知道。」亲爱的老婆发问了,

「那时候你为什么那么有耐心?」

  现在终于问到了重点了。我必须告诉她是因为有书的关系。那

天晚上,我从六点钟到十一点半,正好看的是马奎斯的《百年孤寂》。

她回来得太早了,蚂蚁把小孩般走那一段都还没有看完。在往

后无数次的等待中,我真的一点也不生气,因为我有对付无聊的最

佳解药——书。书对我们的爱情作出了这么伟大的贡献,因此,无

论如何,我们不可以把它当成垃圾对待。

  我抬起头看到我亲爱的老婆,看到她脸上的表情。我立刻明白

,书——完全不是她预期中的答案。我犹疑了一下,马上作出标准

的正确回答:

  「那是因为我爱你啊。」

      标准答案!爱情暴力有一次成功地蹂躏了真理。

  我亲爱的老婆可满意了。她心满意足地看着玛格丽特花,好久

,终于回头告诉我:「下次买小雏菊就可以。别老是出手那么大方

,知道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02 21:10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w454971于2005-03-2 21:10发表的 爱情与等待:
基本上,有人认为结婚是在严冬里跳入冰洞,做了一次,一辈

子都记得。我们结婚是在盛夏,不过那种跳入冰洞的感觉倒是很实

在。幸好温度有一个好处,只要不太离谱,很快就能适应了。
.......
我觉得爱情就是要等待
但是也是要利用这一个等待去利用时间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30 21: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97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