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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肺癌治療 密切追蹤才能奏效
【大紀元3月14日訊】自由時報 文╱賴信良
肺癌病患經診斷確定後,便需立即規劃治療方式,因此需要經過仔細分期步驟,以篩選出能以手術切除的病患,其他的病患需規劃化學或放射治療。
分期步驟目前已有共識,包括胸腔電腦斷層掃描、全身骨頭掃描、腦部斷層掃描,及肺、肝、腎功能與體能評估,若病患接受手術切除,術後依病理變化再決定是否需補強化學治療或追蹤,追蹤則需要每三個月檢查胸腔X光片、胸腔電腦斷層掃描、全身骨頭掃描及肝、腎功能,有時更加上腫瘤指標,例如CEA(癌胚抗原 ),以及詳細的身體檢查,例如頸部淋巴結、神經肌肉活力、行動能力等。
需化學治療的病患依規劃進行三個週期化學治療後,再總評估其療效,評估方式如同前述,若腫瘤局部改善或完全消失,則再追加三個療程,最後再總評估一次。若穩定,則依術後追蹤方式般,每三個月進行評估,也就是追蹤腫瘤復發跡象,若任何時段有任何不適,主治醫師將再依當時狀況進行必要檢查,因此追蹤當中與主治醫師保持連絡甚為重要。
病情穩定時,病患常一則以喜,一則以憂,總會擔心腫瘤不定時會復發,因為以目前醫學知識仍無法推測或預測何時、何處復發或轉移,只能以持續的追蹤及定期檢查來彌補現代醫療之不全。例如肺癌細胞較容易轉移到肺部、腦部、骨頭、肝臟、腎上腺、心包膜、肋膜,或淋巴結,但甚少侵犯到小腸、胃、腎臟。因此追蹤檢查項目應涵蓋可能受癌細胞侵犯部位。腦部轉移也是常見的情形,因此需要時常與醫師連絡,若有頭痛、惡心嘔吐或手腳逐漸失去力量,或說話及吞嚥不靈光,便需立即進一步檢查腦部或脊髓神經。
儘管如此,要治療並全程追蹤一位肺癌病患,除了家人需付出許多心力照顧以外,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應付出高比例額度的醫療資源,同時醫護人員也需全程相陪,因此病患應深自慶幸能生活在台灣,不因重大傷病而需孤軍奮鬥,也無需懷憂喪志,因為總有許多人給予協助。 (本文作者為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主治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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