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6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ou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散文][分享] 别让我最后才知道(转贴)
转贴/普普花


「别让我最后才知道。」

在说这句话的同时,也许我们已经暗暗地明白了,我们该有怎么样的以后了。
一切朝着未知前进,却如预期中的一个个的未知被验证了。

「哪天如果你爱上别人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我说这话时的认真远比以往我对你说过的每句话甚。
「你就这么不相信我啊。」
「我只是不相信时间而已。」人在时间里有改变最大的可能性。
你于是答应我,如果你有移情别恋的可能的话,你绝对会让我第一个知道,而我也绝对会原谅你。
你还不断地向我以人格保证,你绝对不会做出这么卑劣的事出来,你说你绝不会媚俗的跟着流行一起劈腿。

但你知道吗?我从没在你的保证下心安过。
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我早就不敢相信感情的稳固性了,时间会让一切都飘移。

早在幸福的开端,我便有了忧虑。
「你不曾害怕过幸福吗?」
「就算怕也无济于事。」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这是幸福的馈赠性。」
「那,不是我的呢?」
「至少我是你的啊,你就别担心了。」
我勉强扯出了笑,你也只是选择把这些话当成我的经前忧郁。

我知道你的品行的,而且就像你说的,那种游戏你玩不起。
所以一切的烦忧都只是我不切实际的被害忧虑以及经过媒体不断渲染着劈腿统计数字的结果。

我决定不随波逐流的怀疑你,不信服一堆朋友的亲身经历,把你当做这个世代独一无二的好男人来信任你。
纵使大家都向我宣称这种信任是种不理性以及小说看太多的毒瘾。

我宁愿信任我还有的你。

只要你在我身旁一天,我就信你一天。
不论我看见了什么,或是我听见了什么。
「对不起。」你说,那天你在我们的晚餐买了一瓶红酒,在餐后附上了许许多多的藉口。
那些藉口我都听见了,也早就在许多的故事里听过了,我没尖锐地刺穿你,只是继续安静,看着你不断地说着抱歉,脸上满是愧疚,每次你做错事就会像个小学生等着被老师责罚的那种不安不断地在你脸上蔓延。
只是你之前做错事的是打破碗、打翻我一瓶很贵的香水、弄丢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DVD以及很多其他的……是那时我们得吵上十天半个月才能安息的错事。
「你会原谅我吗?」你问。
「我当然知道我做了这种事情很过分,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原谅我……」

我能怪你什么呢?这些事情不是我老早就知道的吗?
我老早就知道时间是无法信任的,而不是你。
所以你没守紧你的承诺以及我没守紧你,这些都是不是理由的理由,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是时间而已。

时间把幸福带走了,就这么简单而已。

「对不起,我没让你第一个知道,我怕……你会难过……」
「让我最后一个知道我就会不难过了吗?」我温温徐徐的问着你。
「对不起。」你说。
「没关系。」我答。
我们最后也只能以礼貌划开我们的未来,其他的情绪对我们的未来来说,都会是负担。
就像你对我的愧疚压在我心上那么重一样的负担。

你没让我第一个知道,但,我原谅你。

我没原谅的只有时间而已。
也只能是时间而已。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19 06:55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moung于2005-03-19 06:55发表的 别让我最后才知道(转贴):
转贴/普普花


「别让我最后才知道。」

.......
有些事情
别最后才不会被发现
但是有时候也是诚实啦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9-21 15:1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59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