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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 嬰兒六個月內不宜提供母乳以外飲品
嬰兒六個月內不宜提供母乳以外飲品

國立台北護理學院護理助產所副教授郭素珍今天建議,儘量餵食母乳情況下,對剛出生的嬰兒加餵配方奶 (奶粉)、糖水和水等皆會造成不良影響,尤其是六個月內嬰兒不宜提供母乳以外飲品。

衛生署國民健保局下午舉行支持母乳哺育--北中南三地連線宣誓記者會,台北護理學院護理助產所副教授郭素珍會中指出,剛出生嬰兒胃容量只有五至十五CC,母乳初乳量一天約三十至一百CC,所以純哺育母乳絕對足夠寶寶所需,正常哺乳母親每天乳汁產生量會逐漸增加,到第五天可增加至每天五百CC,三至五個月時每天有七百五十至八百CC。

她說,母親初乳所含養分完全可滿足寶寶需要,後來成熟乳也足夠寶寶所需,對剛出生的嬰兒加餵配方奶(牛奶)、糖水和水等會造成不良影響,如使用配方奶會減低寶寶吸吮母乳的慾望,以及母親的乳房腫脹,建議寶寶六個月以前不提供母乳以外的任何飲品。

如何判斷寶寶是否有足夠攝取量?郭素珍指出,可由嬰兒的排便次數及體重增加判斷;以體重判斷而言,寶寶出生後會有正常的生理性體重減輕,兩週之內逐漸恢復到正常體重,前三個月每週增加一百二十公克以上,即可確定吃到足夠乳汁。

國民健康局也指出,餵食嬰兒配方奶可能增加嬰兒期的急性腹瀉、呼吸道感染、中耳炎等,對於日後的過敏性疾病、肥胖及心血管疾病也有增加危險性;此外,沒有哺餵母乳的婦女子宮和身材恢復較慢,日後得卵巢癌和乳癌的機會也會增加,所以國際上倡導純母乳哺育以六個月為黃金標準,之後在正確副食品搭配下,應該持續母乳哺育到二年甚至更久。


~~理隨事變、寬廓非外~~
~~事得理融、寂寥非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省 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4-11-16 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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