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3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Isly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思念的滋味◎吳若權
健身房裡的教練,

有一天突然拿出一個精緻的鐵盒子,

裡面裝著造型很漂亮的水果糖,

招待幾位跟他私交比較熟的會員。

大家吃了他請的糖果,

都發出美味的讚嘆──

「哪裡來的糖果,這麼好吃?」

「今天有什麼喜事嗎?特別請我們吃糖。」

「想追誰嗎 ?要我們替你說好話。」

他被逼急了,只好招認說:「沒有啦!你們不必想太多,

只不過是怕糖果放久了會過期,所以拿出來請大家吃。」

一位眼尖的女性會員半信半疑,

把鐵盒子搶過來仔細核對上面的有效日期,

「還早嘛 !再過半年才過期……喔,英國的糖果耶──」她大叫:

「這糖果大有來頭,說吧!女 朋友從英國寄來的,對不對?」

一時之間,健身房變成「交心」大會。

體格壯碩的教練,成為浪漫愛故事的男主角,

連在跑步機上汗水淋漓的會員,都趕緊關掉眼前的電視,

側耳傾聽他的親身經驗。

那女孩已經不能算是他的女朋友了。

精準一點的說法,半年前還是。

但因為她選擇去英國留學,勢必開始「遠距離」的戀愛。

他不願意給自己可能傷心的機會,在她上飛機前,

主動對她說:「我不會等妳!」

男女思想大不同。她認為這一趟只不過是念書、拿個碩士學位,

很快就會回來。更何況這年頭email很方便、搭飛機也不成問題。

而他卻認定她已經在「愛情」和「前途」上做了選擇。

剛開始的時候,她以為他只是不習慣兩個整天膩在一起的人,

突然要分開兩地而已;過了好長的時間,她才慢慢理解到

他心中的「遠距離」,不只是地理上的差距而已,還有學歷上的問題。

他從來沒有對她承認自己心裡的恐懼,

體育學院和管理碩士研究所中間分隔的,

並不是學歷的鴻溝,而是男人的自尊問題。

他真正想說的是:「我不想耽誤妳!」

但是戴上自尊的面具之後,這句話就變成:「我不會等妳!」

到了英國安頓下來,她寄了幾封手寫的信件給他,

還畫出宿舍的平面圖,讓他可以越洋想像她生活的環境,

為了填補地理距離的差異,她做了很多努力。

本來他也想影印她畫來的平面圖,把他和她的一張合照貼在房間裡,

再寄回去,但始終鼓不起勇氣跨越兩個人對未來前途發展的差距,

最後決定忍痛放棄。

他寫了一封長長的信,向她告白內心深處的不安,並且表達中心的祝福。

聰明而成熟的她,沒有勉強他的決定。

並非不願意給他安慰或鼓勵,而是她太清楚這樣的事情是勉強不來的。

當男人無法接受在事業上表現比他優秀的女人,即使堅持讓這段感情

走向婚姻之路,兩個人都將適應不同的崎嶇而更加委屈。

她寄了一盒水果糖給他,附上一張卡片,上面寫著:

「至少我們都努力過了,也從來沒有辜負過對方。

愛情有賞味期限,但希望思念的滋味永遠是甜的!」

收到這盒水果糖,他整顆心揪在一起。

他並不後悔自導自演了這個結局,更何況彼此都給對方最好的記憶。

有智慧的人,總懂得見好就收。

愛情裡,最難的不是分離,而是選擇分手的時機。

沉不住氣的人,分得太早;拖泥帶水的人,離得太遲。

前者,事過境遷之後,想來非常可惜。

後者,事情還沒了結,就已經覺得委屈。

適時地見好就收,

讓愛情中止在彼此都沒有愧疚之前,留下美好的回憶。

每當思念起往日的那一段情,

甜甜的滋味依然在歲月過往中飄著香香的氣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9 23:32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Isly於2004-11-29 23:32發表的 [轉貼]思念的滋味◎吳若權:
健身房裡的教練,

有一天突然拿出一個精緻的鐵盒子,

裡面裝著造型很漂亮的水果糖,
.......
我覺得有時候思念拉近人與人的距離
也可以拉遠人的距離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6-10-24 09:2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9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