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53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in40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PPC][其他] [软体]Microsoft ActiveSync 4.1 -- 繁体中文版
官方网页繁体中文版下载
下载网页

(以下为网页翻译)

概观
ActiveSyncR 4.1 是这最后的同步软体允许展销为了视窗流动5.0-根本装置.

微软ActiveSync 供给一大的同步经验以WindowsR-based PCs 和微软外观向右出去之这盒. ActiveSync 行为如这gateway 在中间于你的Windows-based PC 和视窗Mobile-based 设备, 能够这传送之外观资讯, 辨公室文件, 图片, 音乐, 电视和申请由你的桌上型到你的设备. 不包括synchronizing 以一桌上型PC, ActiveSync 能同步直接地以微软交换伺服器2003 如此那你能保存你的电子邮件, 日历资料, 备忘录和接触资讯更新wirelessly 当you’re 远离由你的PC.*

新的特征包括:
‧ 新的partnership 精灵到求助顾客更多容易地设定一同步partnership
‧ 更快传送之资料档案包括媒介
‧ 能力到同步photos 指定的到联系由外观在这桌上型

ActiveSync 4.1 支援PC 同步经由USB 电线, Bluetooth, 或红外线连接.

注意:
更快档案传送速度和相片同步经由外观是只是可用的为了视窗流动5.0-根本装置.

远端PC 同步(经由Wifi 或LAN) 已移除到期到Enterprise 消费者回馈环绕安全性发行. 如果你是用这特色在一视窗流动2003-根本设备, 请继续用ActiveSync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1 11:05 |
bulukaika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前一阵子下载下来试用过了,
目前除了可以用蓝芽同步外,
还没发现和3.71版的差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2 21:59 |
mantochao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跟3.7.1不一样的地方似乎只有多支援了WinMobile5.0
因为旧版的没办法抓到
其它目前只有介面变成比较漂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1-05 18:39 |
owe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提供升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3-25 22:36 |
allek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觉上4.1版的传输速度快了一点!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3-25 22: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75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