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414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ally小猫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创作大师奖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宠物园地
推文 x918 鲜花 x23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卧室风水影响恋爱运势
卧室风水影响恋爱运势


以阳宅学的角度来看,卧房的风水格局跟爱情运势息息相关,
所以你若总觉得自己的桃花不够旺、恋情经常无疾而终,或者是常常有感情纠纷,
建议你快来检视一下卧房的风水格局,揪出妨碍感情运的元凶,还你幸福甜蜜的美丽人生!


1‧房门冲床,异性缘弱
当房门一开就对到床的话,在风水上是很不好的,
一来,从外面就可以看到最私密的睡处,少了隐私权;
二来,睡在这样卧房里的人,容易分神和小烦恼不断,久了甚至还会出现神经质的倾向。
此外,心胸经常不开阔,常常烦忧而愁眉苦脸的样子,这样异性缘当然不理想。

破解法:可摆设屏风或是挂上门帘挡住,让房门和床之间有个遮蔽物。

2‧厕所冲床,恋曲堪忧
房间内有卫浴设备者,虽然方便,但其实就风水而言,并不是好的格局,
毕竟厕所是秽气排放、聚集之处,当浊气在卧房内共流,对人的身体并不好,
也易造成志气消沉、缺乏积极性,在爱情中被动或处于劣势,而让恋情堪忧。

破解法:可用屏风或是挂上门帘挡住厕所秽气,或随手关上厕所门都是不错的方法。

3‧床尾对电视,恋情受干扰
有些人会在卧房摆放电视机,而且为了舒适,
还会将电视机摆放在床尾,也就是与床成一直线的摆法,虽然便利,
但其实电视机的辐射波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对磁场也会带来不良的干扰,
当气场被中断,本身的运势也会受到波及,长期如此,
爱情容易多纷扰,因而带来很多麻烦事情。

破解法:建议将房间里的电视机换成液晶电视,以减少辐射波的干扰。
另外,也可以使用木头的拉门或蓝色的布幕,睡前拉上加以阻隔。

4‧床头靠瓦斯炉,脾气火爆
卧房中床头对过去的隔壁,要避免是厨房,
因为厨房是生火煮菜的地方,火在五行中有炎上旺盛的特点,
所以在其隔壁待久了,一个人的性情也容易因火气大而变得较为暴躁,
当你的脾气容易动火,那么给人的外在观感自然也不会太好,
在爱情中也容易因为火爆没耐性的脾气,而常和另一半发生口角争执喔!

破解法:若可重新安床变更床头的位置最好,若不行则可放蓝色的装饰品于床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CATV | Posted:2007-01-09 20:40 |
小佑子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4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哇~
我家犯了最后一个.....
要好好改进才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1-09 20:55 |
cloverty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恩~~床尾对电视
家人都这样耶! 表情
赶快来建议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30 00:25 |
chenhor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那请问一下电视放在床尾斜对角跟床不会成一直线~这样可以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7 11:1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63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