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50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ntonyshe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一般] 多餘的最後一句話
我有一個重大的發現,就是當人們發生衝突的時候,根本原因並不在於各自說了些什麼。
而是大家在說完所想要說的話之後的最後的那句話。
沒有這句話,大家都很友好地交流,一旦加上了這句話,交談就變成了吵嘴,並且愈演
愈烈,最終局面無法收拾。

問題在於,這句話的內容往往和大家要說的事情毫不相干,所以,我把它稱為「多餘
的最後一句話」。

舉個例子吧。

我那天坐公共汽車去辦事,車上人不多,但也沒有空位子,有幾個人還站
著,吊在拉手上晃來晃去。一個年輕人,乾乾瘦瘦的,戴個眼鏡,身旁有幾個大包,一
看就是剛從外地來的。他靠在售票員旁邊,手?拿著一個地圖在認真研究著,眼?不時
露出茫的神情,估計是有點兒迷路了
他猶豫了半天,很不好意思地問售票員:「去頤和園應該在哪兒下車啊?」
售票員是個短頭髮的小姑娘,正剔著指甲縫呢。她抬頭看了一眼外地小夥兒說:
「你坐錯方向了,應該到對面往回坐。」
要說這些話也沒什麼,錯了,大不了小夥兒下站下車馬路對面坐回去唄。
但是售票員可沒說完,她說那多餘的最後一句話了。
「拿著地圖都看不明白,還看什麼勁兒啊!」售票員姑娘眼皮都不抬地說。

外地小夥兒可是個有涵養的人,他嘿嘿笑了一笑,把地圖收起來,準備下一站下車換車去。
旁邊有個大爺可聽不下去了。他對外地小夥兒說:「你不用往回坐,再往前坐四站換
904也能到。」
要是他說到這兒也就完了,那還真不錯,既幫助了別人,也挽回北京人的形象。
可大爺哪兒能就這麼打住呢,他一定要把那多餘的最後一句話說完:
「現在的年輕人哪,沒一個有教養的!」
我心想,大爺這話真是多餘,車上年輕人好多呢,打擊面太大了吧!
可不,站在大爺旁邊的一位小姐就忍不住了。
「大爺,不能說年輕人都沒教養吧,沒教養的畢竟是少數嘛。您這麼一說我們都成什麼了!」
這位小姐穿得挺時髦,兩根細帶子吊個小背心,臉上化著鮮豔的濃妝,頭髮染成火紅色。
可您瞧人這話,不像沒教養的人吧,跟大爺還「您」啊「您」的。
可誰叫她也忍不住非要說那多餘的最後一句話呢!
「就像您這樣上了年紀看著挺慈祥的,一肚子壞水兒的可多了呢!」
沒有人出來批評一下時髦的小姐是不正常的。

可不,一個中年的大姐說了:
你這個女孩子怎麼能這麼跟老人講話呢,要有點兒禮貌嘛。你對你父母也這麼說話嗎?」
您瞧大姐批評得多好!把女孩子爹媽一抬出來,女孩子立刻就不吭氣了。
要說這事兒就這麼結了也就算了,大家說到這兒也就完了,大家該幹嘛幹嘛去。
可不要忘了,大姐的「多餘的最後一句話」還沒說呢。
「瞧你那樣,估計你父母也管不了你。打扮得跟雞似的!」

後面的事大家就可想而知了,簡單地說,出人命的可能都有。這麼吵著鬧著車可就到站
了。
車門一開,售票員小姑娘說:「都別吵了,該下車的趕快下車吧,別把自己正事兒給耽
誤了。」
當然,她沒忘了把最後一句多餘的話給說出來:「要吵統統都給我下車吵去,不下去我
車可不走了啊!煩不煩啊!」
煩不煩?煩!不僅她煩,所有乘客都煩了!整個車廂這可叫炸了窩了,罵售票員的,罵
外地小夥兒的,罵時髦小姐的,罵中年大姐的,罵天氣的,罵自個兒孩子的,真是人聲
鼎沸,甭提多熱鬧了!那個外地小夥兒一直沒有說話,估計他實在受不了了,他大叫一
聲:「大家都別吵了!都是我的? 龤A我自個 兒沒看好地圖,讓大家跟著都生一肚子氣!
大家就算給我面子,都別吵了行嗎?」
聽到他這麼說,當然車上的人都不好意思再吵了,聲音很快平息下來,
少數人輕聲嘀咕了兩句,也就不說話了。
但你們不要忘了,外地小夥兒的「多餘的最後一句話」還沒說呢。
「早知道北京人都是這麼一群不講理的王八蛋,我還不如不來呢!」

想知道事情最後的結果嗎?
我那天的事情沒有辦成。我先到派出所錄了口供,然後到醫院外科把頭上的傷給處理了
一下。
我頭上的傷是在混戰中被售票員小姑娘用票匣子給砸的。
你們可別認為我參與了他們打架,我是去勸架來著。
我呼籲他們都冷靜一點兒,有話好好說,有沒什麼大事兒,沒什麼必要非打個頭破血流。
我的多餘的最後一句話是這麼說的:
「不就是售票員說話不得體嗎? 你們就當她是個傻 B,和她計較什麼!」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20 09:1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805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