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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台灣] 夫妻節稅大作戰
今周刊 vol.539, Thu, 19 Apr, 2007
  離婚後納稅義務人從配偶處領取的贍養費,依稅法規定,是完全沒有任何所得稅負擔的,也不算一方對他方的贈與。

  一對男女從相遇、相識,到攜手走上紅毯,必須經歷相當多的困難與挑戰,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但事實上,一百對夫妻恐怕會有一百零一對都會告訴你,真正的挑戰其實是從結婚之後才真的開始。

  事實上,報稅就是新婚夫婦共組家庭後,所要面對的重大挑戰之一,到底是“合併稅”?還是“分開稅”?哪種報稅方式較有利,國稅局的官員每年都會接到數不清的詢問電話。

  官員解釋,這是因為稅法明定的報稅主體是以家庭為單位,也就是說,兩個原本獨立申報所得稅的男女,因為結婚的緣故,必須將他們的所得予以合併。這顯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因此夫妻如何合併報稅的相關技巧,還是很值得納稅人好好學習。

  年初結婚享節稅效果

  從稅法上來看,除了新婚夫婦在新婚年度還可以分別申報外(理論上分開申報可分別適用較低累進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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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5-05 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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