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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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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法院要你來你可不可以用這一招拒絕
國務機要費案15號再度開庭審理,審判長原本希望吳淑珍能夠到庭,以便法院宣示證據能力和進行爭點整理,不過,吳淑珍還是以身體不適為由委託律師向法院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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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16 10:54 |
mik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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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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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不是吳淑珍
法院應該不會理我吧!!

是說 普通平民 如果因為病況不佳
應該也是可以向法院請假的

可是 能如同吳女士這樣嗎? 就很難說囉~~


『加油!』
對我來說,是一個多麼沈重的字眼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6-16 10:57 |
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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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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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經歷過法院流程的人絕對無法想像 .不只吳淑珍凡是"名人" 法院都會有所顧忌的

這應該稱...不同待遇...現實...欺善...一般人想要向法院請假...有可能嗎?.......答案是"不可能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16 11:23 |
lawman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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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證人身分傳訊的話,那麼你的請假必須要有合理的原因由法官核示准予請假的話,法官或許就會再定下次庭期請你出庭作證,或是徵求傳訊證人當事人的意見,是否繼續傳訊。
但是若是以其他關係人的身分傳訊的話,那麼法條就沒有硬性的規定一定要到庭了。
另外,傳訊證人未到庭依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審判長是可以裁罰併予拘提到案。

以上意見僅供參酌。


緣聚緣滅,人生似雲!
事緩則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18 11:49 |
smilehous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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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體如果也像吳淑珍女士那樣一般..我當然也可以用這一"招" 表情
我是一個平凡又平凡的一般人 我的身體也沒像吳淑珍女士那麼差 可是我的確也因身體不適 開了醫生證明請了幾次假都沒出庭 甚至最後法官也判決了..所以向法院請假 本來就可以 並非可不可能的問題..反倒是吳淑珍比較倒楣   因為她是名人 因為她剛好是第一夫人 原本請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卻被媒體宣染成這樣.. 表情


巧智終歸庸俗
雄謀只餘虛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23 03:29 |
yltb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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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法律還是人治的成份大
依法如何如何也僅是供一般人參考
對真正高層人士
其玩法弄法之術
非我們能想像
誰叫你不唸法律+位居高位
可不可以用這一招拒絕?
端看身分地位
當然如是病得只能逛百貨公司卻不能上法院
那也唯有特殊身份才能享有之特權
誰叫你不是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24 23:00 |
yule3200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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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吧 <如果有朋友遇到..歹勢 我不想去那個地方吶 哈哈>
若法院不答應...
就跟他們說 ...
他們有這個案例
要求 相同事件 相同處理 
哈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7-09-01 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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