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19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1981goodma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其实水利会缺额没有这么少~(请进来讨论对策)
其实水利会缺额没有这么少~(请进来讨论对策)
那为什么录取这么少人呢~
因为水利会想多请一些约聘人员~
为什么?有很多原因~其中最现实的原因是薪资成本~
请约聘人员的薪资成本比正职的低~
废话不多说~讨论正题!
据本人所知,如果能把水利会未来预计约雇人员的名额及目前约雇人员的名额释放出来的话~我估计至少会在多出1~2倍的名额出来~
这不是我乱编的~我得到的消息未来几年退休的人数很多和现在的正备取人数根本不符~且目前水利会里的约聘人员真的很多~
对策~
诉诸各大媒体,请各大媒体去清算水利会未来几年的退休人数及目前的约聘人员~反对聘请约聘人员,因为约聘人员能力总没正职的强~且这单位算是半个政府法人机关,是要为民服务的,不能用薪资成本去衡量的,是要用能力与品质来衡量~
小弟不才,无能为力~这需要有能力的人或有力人士的帮忙与协助~
聘请约雇人员比加分更是没道理~
录取人员各水利会已报出去给农委会了~所以这件事一定要闹大一点才会有效果~
小弟也是考生~请各位考生加油及声援且更实际身援~
只要简章还没出来~要翻盘的机会就很大~
呼喊一下口号吧~政府行事不公、人事不公,官逼民反~抗议~抗议~抗议~
政府行事不公、人事不公,官逼民反~抗议~抗议~抗议~
政府行事不公、人事不公,官逼民反~抗议~抗议~抗议~


[ 此文章被1981goodman在2007-08-26 09:15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8-25 23:56 |
lactos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水利会是公益性质的社团法人

并非公家机关

农委会管不动的...仅是监督..辅导立场

顶多就是让考试尽量公平 公正 公开

就我所知 位在台北的琉公水利会 超有钱的

单是一年的房租收入就相当可观 根本不须靠政府补助 可以自给自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8-26 00:31 |
1981goodma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楼上的~那也只是北部地区的水利会及其他大都是如台中、新竹~有钱~
其他都很穷(包括水利会最大会的嘉南水利会也很穷)~
政府绝对有能力可管~当初成立水利会的资金全是政府出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8-26 09:24 |
06110606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10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过我是这样觉得啦~~
约聘的总是比较没保障~~但若是能先进去~~应该也是可以的~~
哎~~~~~~~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6 10:37 |
bnmbnm9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约聘人员能力总没正职的强~
这个我大致同意..
重点问题是他们会约聘想约聘的大多是有背景有关系有裙带有生殖器连结关系...管你能力强不强....肥肉不落外人田.......近亲繁殖下..产生的智障会愈来愈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8-31 21:4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62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