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587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ing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應該先去給中醫把脈吧,很多藥是不能隨便亂吃的,包含補品,不要以為中藥溫和,吃出問題也不少,印像中四物湯就不能隨便亂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3-01 14:11 |
北北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發文大師獎 創作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鮮花 x9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近百年來,各地女孩月經初潮的平均年齡都在逐年提前,不論南方或者北方;寒冷地區或者炎熱地帶,女孩月經初潮的平均年齡曲線都出現下降趨勢,導致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營養得到改善。根據1978~1980年全國對13萬多人的抽樣調查(其中包括少數民族),反映我國城市女性月經初潮的年齡77%在13-17歲,農村女性80%在14-18歲。其中早的11-12歲;晚的為17-18歲。

涼血飲料 
用生地30克、地骨皮30克、白薇10克、丹皮10克(以上中藥可在中藥店購得),同入砂鍋、加清水500毫升,煮沸後小火再煮20分鐘,倒出藥液約300毫升;再加清水200毫升,煎煮法如前,去藥渣,取濾液約200毫升;合併兩次藥液,調入蜂蜜15克。平時當茶常飲。本飲料有清血熱的功效,對青少年或壯年女性月經提前,經量較多,血色紅紫,心煩熱,或夜間潮熱者有良效。

參耆雞
用黨參30克、黃耆60克、大棗10枚,洗淨後與仔母雞(最好用烏骨雞)1只(宰殺後淨毛和內臟)同入砂鍋,燉至雞肉爛熟,去黨參、黃耆,吃肉、棗、喝湯。吃時可加鹽、醋調味,但不宜放薑蔥、胡椒、花椒;月經後第6天開始吃,每週吃1-2只雞。本方有補氣攝血調經的功效。宜於氣虛引起的月經提前。年輕體壯的婦女月經提前來,多是血熱引起的;但年長體弱的婦女月經提前來,以氣虛的居多。


不要問:「自己得到些什麼?」應該問:「自己付出過甚麼?」
不要問:「自己有甚麼信仰?」應該問:「自己有甚麼善行?」

如去如來‧來去自如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1 15:06 |
wgby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鮮花 x43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能就是炸雞類吃太多..
裡面有很多生長激素= =


我~要恢復哪年齡時期的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3-01 18:36 |
sunny2390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3 鮮花 x295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建議大大這個問題還是去請教醫生會比較好吧!表情


◎得理要饒人,理直要氣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2 11:42 |
shandoola66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的是體質,
也有假經現象,
若擔心,找合格醫院詢問,可以解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4 樓] From:美國UUNET用戶 | Posted:2009-03-25 05:04 |

<< 上頁  1   2   3   4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53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