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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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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行政法....有关教师升等评审的问题
C大学副教授A向该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提出升等教授之申请,A之升等申请着作,经两位学者专家评审,其审查依据依相关规定主要为着作是否具有「学术或实用价值」。其中一位评审给予及格之分数,另ㄧ位评审B之评语则为「无特殊创见,且多半援引过时之资料,缺乏学术及实用价值」,且给予A不及格之分数,导致该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未通过A之升等申请。A向学校、教育部提出行政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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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0-28 13:56 |
春之柏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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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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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评会有判断余地,但其有判断瑕疵时,法院非不得:
1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之决定,为行政处分(最高行政法院7月分决议)(可能要查一下?),又其为公法上行政行为,须遵守依法行政原则.审查.
则C大学教师评审委员会,未依其教师升等办法所定之程序,为适用法律显然违法.
2.1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为C大之前开办法之上位法源,则其违反优位原则.
2.2出席委员之代表性争议,应前开办法违反上位,应依上位法令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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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0-28 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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