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7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dehui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9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緒]--疑問3
( A ) 1. 甲為了傷害乙,先將乙強行帶離乙的辦公室予以拘禁,而後加以毆打,下列有關甲犯罪行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先後行為成立牽連犯        (B) 甲先後行為成立連續犯       
         (C) 甲先後行為成立結合犯        (D) 甲先後行為成立結果加重犯   

請問,什麼是率連犯、連續犯、結合犯、結果加重犯?其依什麼法條而判定!

( B ) 2. 甲為某公司會計,因業務關係,經常去銀行提領鉅款。甲發生重大財務危機,乙鼓動甲挪用銀行提領的鉅款,並獻計謊報遭搶。甲依計而為。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 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沒有業務上的身分,為普通侵占的教唆犯
         (B) 甲為業務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09-12-08 22:12 |
nanka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 B ) 2. 甲為某公司會計,因業務關係,經常去銀行提領鉅款。甲發生重大財務危機,乙鼓動甲挪用銀行提領的鉅款,並獻計謊報遭搶。甲依計而為。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 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沒有業務上的身分,為普通侵占的教唆犯
      (B) 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雖無業務上的身分,仍為業務侵占的教唆犯
      (C) 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為業務侵占的間接正犯
      (D) 甲乙均為業務侵占的共同正犯

因為乙有教唆行為,惹起甲的之犯意,所以乙為業務侵占的教唆犯。
而共同正犯的話,要乙有和甲共同實行犯罪行為,才能算是§28之共同正犯。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09-12-10 12:4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79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