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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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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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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诉问题
(一)未经认许之外国法人,在我国之民事诉讼法上,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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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0-04-09 12:20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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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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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能力范围:人、胎儿、非法人团体、中央或地方政府
当事人能力最常考的题目→非法人。
先从§40I 人(自然人跟法人)→III非法人团体→§41选定当事人
(一)
按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项规定,有权利能力者,有当事人能力。
未经承认之外国法人,不能依第40条第1项取得当事人能力
惟该外国法人若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得依同条第3项规定,认该外国
法人有当事人能力。
(二)
按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外国人依其本国法律无诉讼能力,而依中华民国
法律有诉讼能力者,视为有诉讼能力。
次按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能独立以法律行为负义务者,有诉讼能力。
从而,外国人有无诉讼能力,依中华民国法律规定(第45条),只要是
完全行为能力人或者未成年已结婚之外国人,在本国皆有诉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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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9 2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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