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96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劍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劇情快報37-40
自由的代價

莫汗走廊,再掀極端風暴,為毀死國連外通道,邪靈之首初會死國戰神阿修羅,雖集合了邪靈高手及仲裁者之力,礙於結界所制,邪說論語及異法無天的攻擊毫無功效,天蚩極業與愛禍女戎見眾人久攻不下,兩人運轉邪力擊向阿修羅,不料漠汗走廊卻吸收了所有的邪力,反而修復了之前被三仙天破壞的缺,節界之力更上層樓,邪靈此番功勢注定失敗,阿修羅見對手準備閃,祭出憤怒之掌,邪說論語跑太慢當場斃命。

楓岫主人與天刀笑劍鈍為救人殺入地獄口。無奈襄命女囚禁他處,機會者趁機提出交換條,只要拿到南風不競身上的神之卷,人質即可平安獲得釋放,聽了機會者提出之條件,楓岫眉頭一皺,天刀直覺內情並不單純,楓岫解釋神之捲的來歷乃出自雅狄王之首,紀載了其畢生武力精粹,這時天刀不免納悶為何楓岫主人如此清楚此書的來歷及內容,莫非......

香獨秀收到了聖帝徵召須回集境一趟,臨行前他建議失路英雄可至薄情館走走,失路英雄不想涉足煙花之地,但香獨秀對這"苦境導覽手冊"所強力推薦的五星級豪華酒館非常好,而且薄情館有一個很重要的規定,失路英雄一定有興趣,他也不管人家答不答應,就定下有緣在薄情館相見的約定。

漠汗走廊一役邪靈損失慘重,愛禍女戎怒指火宅佛獄毫無合作成異,從戰況評估推算出仲裁者已失邪狩,為新仇舊怨邪靈殺上地獄口。不留餘地的攻擊招招逼命,仲裁者等人不敵危在旦夕,千鈞一髮之際忽然飄起一陣梅花風暴,將火宅佛獄使者救走,出手相救的竟是......

為探查襄命女被困禁的地點,小狐冒險回到地獄口蒐集情報,不料卻被寄命次蠹抓到身中劇毒,雖然勉強逃出滴石窟,身後寄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柴香華)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1 23:19 |
steven520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插頭香!已經快麻痺的劇情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06-02 11:54 |
dennyw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暴力書終於出來了,聽說還會變成魔化,
素素也差不多該回苦境了,看來下一部會很精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06-03 15:20 |
柴香華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4 鮮花 x150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一頁書和某些角色那種葛闢後又復活的戲碼已經不能再用 " 梗 " 來形容 ,

可以改成例行公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3 19:44 |
是泰 手機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阿泰朝山如是也阿泰朝山如是也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紫微斗數, 易經占卜, 五術哈啦
推文 x41 鮮花 x174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37-40集 劇情快報 已經全部應驗了
3龍有可能因南風不競的出現而脫離險境 不過風岫能遇到失落英雄或鶴老等..現身相救嗎?


一事多占亂爻象,預見不準費周章
取臨未臻隔日晴,妄測忌卜瀆卦威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6-14 12:4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5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