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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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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政府就是这样帮我们花钱的!!  (年收入上亿的明星还接受政府补助?)
以下出自观乎人文 以化成天下--文化 创意 产业
红字部份是本人特别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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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出刊的破周报里面,有一篇体检新闻局补助的报导。一开始洋洋洒洒列了一堆100年度补助乐团录制有声出版品名单,后半就是在探讨这些补助的意义。记者也在中间直陈:「所谓活络音乐市场,受益者是谁?如我这类不听流行音乐的群众,或许相当关心独立创作者的栽培环境,但主流市场就没什么意义了。五月天这种等级的艺人就算没补助,唱片公司也照样会发片,补助案帮唱片公司省成本、艺人方便发片,销售额让新闻局有面子有成绩,付钱的纳税人只能接受无聊泡泡糖的洗脑再洗脑。」

其实这些问题,也不只在音乐,在艺术、在电影都出现过,差别在于,当出现文创产业的口号之后,考核标准随着政策导向走,就发生了补助争议--更主要的是,补助总额大饼不变下,当业者因市场经营艰难的因素需要补助时(大概就是学科技产业的补助模式),自然会产生预算排挤的结果。那当然不少文化领域,骂声连连,出现文创、文化要分家的说法。但更关键的,也在于:究竟文化界跟文创产业有何关系?Cultural Industry的争议解决了吗?这些都避而不谈,以后问题只会层出不穷,那各位去书店买的那些文创的教科书,应该也没给我们太清楚的回答。

记者在最后还提到DCMS,也指出:对于庞大的音乐产业,DCMS每年做出详尽的调查报告,包含「文创产地图」(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未来目标计画、提升效益与竞争力规划、投资建议产业论坛等具体项目,每年通盘的检讨与评估使得英国文化产业不随国家年迈而衰败,反而取代政治成为英国的醒目实力。

这一点更有趣的是,DCMS一直以来都是台湾发展文创的关键学习对象,甚也就是被记者批判这些不管是官员或者是说法所引述的对象,而记者本身也似乎认同DCMS的这些作法,究竟是英国有问题?还是台湾在实施上有问题?不过可确定的是,英国每年可以提出这些调查报告、数据,以及政策方向,台湾....好像....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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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补助音乐出版背后──体检新闻局的产业思考
chrisliu — 周四, 2011-05-12 19:27
文/刘美妤

新闻局100年度补助乐团录制有声出版品名单出炉,共20个乐团获补助,均获50万元经费。新闻局办理此项业务已迈入第五年,补助的总额度和各乐团金额分级与否年年不同,今年总金额达一千万,为历年最高(去年补助金额追加后也是50万)。50万补助金额是天降甘霖,虽然若乐团成员自己掌握录音、后制技术就能把制作专辑成本压得很低,但对多数乐团而言,能以宽裕的经费制作,除了品质较佳,也能有较多心力专注在音乐本身。而对于拨出经费的公部门而言,五年时间足以作为一个政策评估的阶段了,但当我问及策略评估,新闻局表示持续办理至今仅是「承接既有业务」,并无明确的效益评估。扶植独立音乐创作在文化层面上有其必要性,然而运用税捐公款挹注文化产业,仍需更全面的研究规划,否则沦为洒钱讨好。

细看今年获补助名单,电子乐有GO CHIC、沙罗曼蛇、落日飞车,民谣有929、丝袜小姐,英摇有熊宝贝和回声,嘻哈有拷秋勤和大支,世界音乐有罗思容,抒情流行有萧贺硕,其余九团皆是摇滚和alternative rock,风格类型上有所偏重,但也力图广泛了。补助僧多粥少,评审据其专业考量与利益回避原则做出筛选,本会几家欢乐几家愁,这份名单最大的问题在于「老面孔」实在不少,姑且先不论部分乐团也在其他数个新闻局补助案中获得青睐,20团之中有8团历届重复获补助,其中回声乐团更是第三次获得。新闻局承办人员说:「开办这项业务时经费不多,以创作培力为主,希望培养创作、表演原力人才。」原意为「培力创作新血」的这个补助案,五年后呈现的态势却走向偏好已有销售基础、能迅速交出漂亮成绩单的乐团,难免令未获补助的众多乐团有所不服。

一位独立乐团乐手指出,其他所有补助案都至少简单交代各申请单位获选理由,只有这个案子没有,也无公开评选标准。而齐头式的补助也落入不尽公平的争议,「我认为分级补助会比较好。」他说。几位创作者也都认为在经费多达千万的情况下,应该嘉惠更多乐团,而非「不是五十万就是零」的中头彩式分配。今年共计有174个乐团申请补助,而获补助的20团之中,已经发过专辑(EP不算)的乐团就有13团,其中929、熊宝贝、回声、八十八颗芭乐籽、拷秋勤更发行过2张以上的专辑,在台湾目前乐团生态来说,虽然乐团繁多,但能卖两张以上专辑的屈指可数,专为乐团设立的补助案资助这种层级的乐团,意义上近似经济部补助大企业,虽有立竿见影的帐面成效,实际上对独立音乐文化扩?j基础的作用不多。


洒钱,甜了谁?
乐团补助案呈现这种倾向不过令人惋惜罢了,令人发指的则是去年开办、今年延续的「旗舰型唱片企划制作及宣传」案。去年此案共送出2400万大红包分给华研国际、喜欢、环球国际、参拾柒度及角头文化五间唱片公司,获补助的演唱者如Hebe、飞轮海、戴佩妮、豆花妹、王彩桦等;今年案名更为「旗舰型流行音乐制作与整合行销补助」,洒下7000万,以一个演唱者200万为单位分给13家唱片公司,SONY以杨丞琳、林育?、王若琳、JPM、柯震东拿到五张专辑补助居冠,华研国际再度以Hebe拿到补助,另外三个艺人则是炎亚纶、林宥嘉、Olivia;相信音乐得到品冠、五月天、严爵、MP魔幻力量四张专辑补助,其他主流艺人如范玮琪、郭静、蔡健雅等都在补助之列。独立厂牌方面,角头文化获纪晓君、陈建年、汤姆与哈克、吴昊恩四张补助;弯的音乐拿到许哲佩、TizzyBac两个补助;风潮音乐拿到黄建为、刘靖怡两个补助。

去年旗鉴型补助案名单就已经引起网路上舆论哗然,今年扩大办理的结果更发扬去年的精神:完全以业界投资考量为重心。这份补助要点企画本身就强调行销,承办人员解释其作业重点有二,一是包含唱片制作、行销的规划,二是因近年唱片市场衰退,补助案核心目的正是给公司资金,增加其投资意愿,以活络市场。「我们问过业界,筛选标准是考量他们投资意愿,所以新人比较少,毕竟成本可能无法回收,所以是他们真的想推的新人再给补助。」承办人员说,「补助并非全部都给主流,新闻局是不参与评审意见的,总之对市场有帮助就协助。」新闻局追求政策高投资报酬率的态度清楚,乐团补助案尚强调圈内专业者评审的音乐判断,旗鉴型唱片补助案就全然在商言商了。

所谓活络音乐市场,受益者是谁?如我这类不听流行音乐的群众,或许相当关心独立创作者的栽培环境,但主流市场就没什么意义了。五月天这种等级的艺人就算没补助,唱片公司也照样会发片,补助案帮唱片公司省成本、艺人方便发片,销售额让新闻局有面子有成绩,付钱的纳税人只能接受无聊泡泡糖的洗脑再洗脑。产业地图之必要

若说目的在国际上展露台湾的华语音乐影响力,这类型的补助也并非不可。各国皆有对各种产业的投资挹注增加其国际竞争力,然而台湾的问题在于缺乏整体规划和效益评估,不论是乐团补助案或旗舰型唱片补助案,都尚未做出完整的效益统计。英国文化、媒体暨运动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s, DCMS)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工作上值得借镜,除了结合流行文化和历史古迹观光创造巨额营收(上个年度收入4,800万英镑),更对各文化产业有细腻调查。作为世界第三大音乐市场,英国有13万人受雇于音乐产业,每年贡献近5亿英镑产值,其中1.3亿英镑为外销收入。对于庞大的音乐产业,DCMS每年做出详尽的调查报告,包含「文创产地图」(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未来目标计画、提升效益与竞争力规划、投资建议产业论坛等具体项目,每年通盘的检讨与评估使得英国文化产业不随国家年迈而衰败,反而取代政治成为英国的醒目实力。

新闻局今年才刚刚成立专案小组评估各音乐补助案的市场效益,最快今年底,才能有第一次的评估报告出炉。未来,台湾的新闻局能否走向不炒短线的音乐产业全面计画、辅助、研究,仍有待观察与检验。

资料来源:破周报http://pots.tw.../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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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文,你会不会觉得 Hebe、飞轮海、戴佩妮、豆花妹、王彩桦、杨丞琳、品冠、五月天、范玮琪、郭静、蔡健雅等这些人的年收入还需要每天挣扎着起早上班的小市民纳税补助他们吗?
先别急,再来看另一篇

(文章出自Mr./Ms. Days (MMDays) – 网路, 资讯, 观察, 生活),同样请注意我标示的红字部份



别创意了,谈谈原创力吧!论-新一代海报抄袭事件

闻Inside「美工、码农与文创产业的杂感」,从里面又闻T.Design的「[观察]从第30届新一代设计展海报看文创产业」,xDay 百感交集。

说实话,T.Design的文章,算是事件爆发至今比较完整的批判论述,但我总觉得没有骚到痒处,也没踢到要害。

在这里,我想长话短说(和上一篇相比),说说我对「第30届新一代设计展的海报被识破是模仿(或说是抄袭)Lomography Spinner 360°的图案」这件事情的看法。

关于创,或文创,我写过这篇文章,没什么人推,
使得T.Design在引用张大春先生的狗屁文创时,并没有提到它,我在里面,其实是反对张大春的文创狗屁论的。过去事,表过不提。
我决定针对创、以及文创,或者更一般而言的”创意”再写一次我的看法。

这次的抄袭事件,不知怎的,我老觉得有哪里怪怪,

就像511的王老师末日当时给我的感觉一样。
这次的新一代抄袭事件,给我带来的感受,和王老师的末日预言,以及其所造成台湾人类圈里超乎寻常的骚动所带给我的奇怪感受相类似。

王老师错了吗?媒体错了吗?货柜屋错了吗?
有位设计界的奇人(团体),说出了我心中想说,却又说不出来的话语:

iPad都出到第2代了,人类应对谣言的智慧却还停留在中世纪。倘若真有个以人为对象的世界末日,虽不中,亦不远矣。 – by Manual. B

是的,王老师错了,货柜屋也错了,
但是无论是深信不疑的人,还是瞎起哄的人,也都该负上一些责任。

回到这次的新一代抄袭事件,
看着新闻,看着部落格评析,我的心中,无论如何挥之不去的,
是那王老师般的怪怪感觉,
可是,大家说得好像又都没错。
但我们不怪台创,不怪设计,那又该要怪谁呢?

台湾创意中心– 俗称台创,成立于2003年的国家级设计中心「财团法人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并于2004年正式启动营运。在这次事件中,负责发案(第30届新一代设计展海报设计)给陈永基设计有限公司– 陈永基先生担任该公司创意总监,领衔设计的「2009世界运动会在高雄」海报系列荣获红点grand prix全场大奖,成为大中华地区首位拿到该奖的平面设计师。

了不起啊!
真了不起啊,台创在关于我们的页面里,明明白白写了「主要任务为提升设计人才原创能力」结果是这个新一代抄袭事件的案主,

真的了不起啊!陈永基先生,没有公司网页的设计公司,能够大案子一个接一个,根据两个地方的网站资料(1, 2),他还是堂堂﹣经济部商业司提升商业设计计画谘询委员 ﹣经济部工业局创意设计发展计画委任辅导专家 ﹣教育部台湾国际创意设计大赛视觉设计类组评审召集人/评审委员,担任这么多公部门的计画审查委员、谘询委员,却没有确保自己工作室出来的东西是不是合乎游戏规则、道德规范,结果成为这个新一代抄袭事件的设计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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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文章很长,后段的写法比较属于「反作写法」所以在此先省略,有兴趣的请自行点我设好的联结进去看。
虽然是两篇不同主题的文章,但是不约而同的都指出,政府对于纳税人的血汗钱实在是太不重视,
不仅不懂得该怎么用,而且常常还乱用,
个人文笔不佳,不知道该如何客观地评论这2件事,
我只想到,
以后别再跟我说不要买盗版音乐CD!



~~~人生是寂寞的华尔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30 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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