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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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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題
D 甲因停車問題,而與派駐我國之外國代表乙發生爭吵,在生氣之下,揮拳將乙毆打成傷。試問:依據現行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處斷?
(A)甲成立傷害罪(刑法第116條),但頇外國政府請求乃論
(B)甲成立傷害罪(刑法第116條),屬公訴罪
(C)甲成立義憤傷害罪(刑法第11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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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18 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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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太多了
傷害罪277>287須告訴乃論>依116量刑加重1/3
(故意傷害不在119規範內>外國政府請求)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18 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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