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21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丫佩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会计问题一题
,我想大家请教这题:

乙公司 X1 年初开始营业,财务报表采用普通销货法认列收入,报税时采用分期付款法认列收入,X1 年
至 X3 年的分期付款销货毛利资料分别如下: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27 16:24 |
雷帝斯洛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按照普通销货法,正常情况下x1及x2年度的税额分别如下:

$440,000*.25= $110,000

$1,340,000*.25= $335,000

然而若以分期付款方式计算销货毛利,该两年度申报税额分别为:

$40,000*.25= $10,000
$260,000*.25= $65,000

最后实际缴纳 (10,000+65,000)
减应纳税额 - (110,000+33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0,000

____________(因为有段时间没碰了,所以正确的专业名词已经忘了,Sorry XD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28 15:1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861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