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錄事..法緒2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764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0009152
級別:
路人甲
x0
x4
分享:
▼
x
0
[求助] 錄事..法緒2題
甲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乙所有之土地達20餘年,甲得為如何之主張?
(A)甲無權占有,不得對乙主張任何權利
(B)甲滿足時效取得要件,當然成為地上權人
(C)甲滿足時效取得要件,得請求登記為地上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8-14 02:26 |
kino
級別:
小人物
x0
x183
分享:
▲
▼
1.833-1條
2.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適用
x
1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8-14 18:01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x2
x709
分享:
▲
▼
1.依據民法772準用769,甲滿足時效取得之要件,依實務見解,只能依法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而不是當然有地上權。
第 769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第 772 條 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
,亦同。
2.罪刑法定主義是禁止類推適用而擴張原來法律規範的範圍入人於罪,使人民受不利的處罰!從而在若讓行為人有利的條件下當然沒必要禁止類推適用,反而於此在追求規範目的及填補法律漏洞的要求下,依法應該要類推適用以維人民的基本權利(避免過度禁止)!
比如在阻卻違法、阻卻有責性的事由、法律效果等等都不禁止類推適用。
僅供參考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x
1
[2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8-14 19:47 |
春之柏
級別:
小有名氣
x3
x573
分享:
▲
就像是一個數軸的兩端,一端是要科罰論刑,則完全要法定.但另一端是無罪或有利時,則可以類推適用有利的.若是如此的話,那罪刑法定的說明要再明確一些.管見,罪刑法定是在罪的認定上必須證據嚴格的去認定法定構成要件事實,才能有罪判決.但在此範圍外,則自然不受罪刑法定之限制.所以,有利的不必罪刑法定,可以類推的說法,在某些方面可以是文字語言的簡便說明,但恐非罪刑法定的原則.而是指罪刑法定原則的反推,落在不是罪刑法定的情形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x
1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8-16 07:38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167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