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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suke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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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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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 親屬 法條內容
1069  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但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
1077  收養者收養子女後,與養子女之本生父或母結婚時,養子女回復與本生父或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利,  不受影響 。
1083  養子女及收養效力所及之直系血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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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05 22:46 |
charles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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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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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 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但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
A死子B繼承,不因強制認領非婚生子C,而影響第三人B已得的權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07 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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