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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907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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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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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不解" 是指?
"不解侵占罪之成立&qu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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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5 16:15 |
TJQAZ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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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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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 我来乱滴~
小解....我知道   呵呵~
小姐.....我最爱~   表情
不解.....就是不知道、不明了
不解为.....不能解释为、不能作为此解释
不解侵占罪之成立.....(应该是有漏字或是写作人想卖弄文骚,所以就真是不了解   呵呵~ 表情)

楼主你应该看全文~ 去了解意思而非拘泥于这一段话。
这一段话有可能是错误~
表情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6 21:31 |
b19907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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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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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rgb(255,]原则上如您所知,X可能会有刑事侵占罪问题,然而,因为无该笔经费的来源及其分配之基础或依据为何之证物,是以刑事被害人未见得是Z,刑事被害人系该金钱之所有人,Z拥有的是该笔经过师长分配后之民事上之请求权。虽然Z非被害人但对于刑事犯罪仍得以非被害人之地位为刑事告发X侵占罪之权利。
[backcolor=rgb(255,]若该经费之分配无误、正确,Z之民事上之请求权即为X所应赔偿即该侵占之金额,其余您所述之请求,法律会认许的空间不大。若X日后还X系争金钱,不解侵占罪之成立,惟法院裁判有罪之刑度上,容有轻判可能性。
[backcolor=rgb(255,]以上


[backcolor=rgb(255,]麻烦了
[backcolor=rgb(255,]帮我解释一下那段话到底是指侵占罪成不成立或可不可能成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6 23:09 |
小严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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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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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所指不解应该是指不影响侵占罪之成立,也就是说侵占罪仍会成立

因为侵占罪只要合法持有他人之物,主观上有易持有为所有之意即告成立


-----------------------------------------------------------------------------------------
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2012-12-27 13:22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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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字上常见不解or无解

不解=无解=不能分解=与....相同=没有不一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29 09:06 |
TJQAZ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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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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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思绪不佳~   常常忘记要干嘛 呵呵~
终于让我想起要干嘛   呵呵~ YA~
就是这一问题,刑诉一条文

第 186 条
证人应命具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结:
一、未满十六岁者。
二、因精神障碍,不解具结意义及效果者。
证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条之情形者,应告以得拒绝证言。

来让脑袋清一清琐碎事 @@"  
不好意思来乱滴@@~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09 23:24 |
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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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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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b199079121 于 2012-12-26 23:0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原则上如您所知,X可能会有刑事侵占罪问题,然而,因为无该笔经费的来源及其分配之基础或依据为何之证物,是以刑事被害人未见得是Z,刑事被害人系该金钱之所有人,Z拥有的是该笔经过师长分配后之民事上之请求权。虽然Z非被害人但对于刑事犯罪仍得以非被害人之地位为刑事告发X侵占罪之权利。
若该经费之分配无误、正确,Z之民事上之请求权即为X所应赔偿即该侵占之金额,其余您所述之请求,法律会认许的空间不大。若X日后还X系争金钱,不解侵占罪之成立,惟法院裁判有罪之刑度上,容有轻判可能性。
以上

麻烦了
.......

表情不解侵占罪之成立」如果换成「不妨碍侵占罪之成立」,应该念的顺畅。因为下一句的开头是「惟。。。」

写错字的可能性比较高吧(我猜,呵呵)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0 15:57 |
a5618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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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侵占罪之成立"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6 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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