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1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laudia523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哈啦] 跟主管吃中饭,是非常重要的小事!
 跟主管吃中饭,是非常重要的小事!
      午餐时间是让你观察组织文化及同事个性最重要的机会跟场域!如果你刚到一个组织里,请先用两周时间观察与研究这件事。
      你是职场新人吗?刚到新公司报到的那一周你都跟谁一起吃午饭?
      我所属的公关产业流动率不算低,所以常常会有新人来报到,主管跟较资深的同事多半会在新人刚报到、还在熟悉环境的第一周,主动关切新同事:「中午一起出去吃饭吧!」或是问新人:「我们要一起订便当,你要鸡腿还是排骨?」。
      这很平常或是很好笑吗?不、不、不,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小事!
      午餐时间是一个让你观察组织文化,及其他同事个性最重要的机会跟场域!如果你刚到一个企业,应该先用前两周的时间观察与研究这件事。你要留意中阶主管的午餐行为,因为这代表不同的领导风格。
      三种类型主管,性格大不同
      你会发现:第一种主管是,中午一到,立刻起身主动出声吆喝自己的组员吃饭,这样的主管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他有强烈的主导性格、帮派领域特质,但不锁国,乐意其他非直属部门的成员一起加入。
      如果你在这样的组织里工作,请记得,不要一到职就每天带妈妈或太太的幸福便当,而不愿配合这个主管及他的伙伴一起外出用餐,这样一来他会在一开始就认定你是个不合群的讨厌鬼,因为他重视团队精神大过个人能力高低。
      第二种主管是会邀约他下面的组员外出午饭,但却是私下默默询问,不会起身大声嚷嚷,这样的主管也有强烈的主导性格,但行事较为谨慎;不过他的部门地域性较强,跟其他部门的交流态度较为保守。
      如果你在这样的组织里,千万不要一开始就不识相的跑去跟别的部门同事吃中饭,他会因此怀疑你的忠诚,因为他重视个别能力及效忠程度,大过所谓的团队精神。
      第三种主管好像都不需要吃午饭,更不用说等他找你一起吃午饭了。这种主管是属于严谨认真、内向保守型,严以律人也律己,工时很长,但领袖欲不高,也不搞小团体。碰到这样的主管,你应该展现自己的温柔体贴,主动问他要不要帮忙买便当,不然你可能等到饿死也没人理会。但别以为你的体贴会换来他的温柔对待(不需严谨做事或不用加班),因为一码归一码!
      中午的用餐时间,除了可以观察你的直属主管的领导特质之外,也是了解组织其他成员个性及背景的最好机会,在这样的场合里,你才有机会知道其他同事的个性、兴趣跟他们怎么看待周边的事情,甚至最近他开不开心;而这些正是你要怎么跟这些人一起工作的重要参考资讯。只要观察一到两周就会大致分晓。
      你看别人,别人也在观察你
      当然,你看别人,别人也同样在观察你,所以这也是一个如何让别人认识你的大好机会,吃饭时千万别闷头不说话,你要适时的参与某些话题,让人了解你的某些观点或能力;但也不要说得太忘我,因为这种白目的大婶行为会让人觉得你很幼稚,曝露太多短处对你绝对不利。
      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些午餐对话,你会很快掌握公司守则里没有写到的组织潜规则,例如哪些是老板的禁忌,千万别招惹;哪些是主管的地雷,小心为妙,所以记得先收起你的爱心便当吧,把跟主管吃中饭这件小事当成大事来处理!你才能很快的融入团体,不会成为大家口中的白目员工了。
转贴自网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2013-04-13 14:59 |
claudia523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 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


有时候,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孟子说,要想知道一个人,可以观其言,察其行
.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2013-04-13 15:0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47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