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是否還記得13年前的北京天安門廣場,法*功製造的那起令人震驚的自焚事件。在那起事件中,有一個年僅12歲的小女孩,跟癡迷法*功的媽媽一起,被一把邪火奪走了生命,她叫劉思影。如今,那場自焚的倖存者都已經從噩夢中醒來,回歸了正常社會。而小思影和她的媽媽,卻永遠地告別了這個世界。
那一天,小思影跟隨媽媽來到天安門廣場,她想到被火燒會痛的。可媽媽說:“火燒不著你,只是從身上過一下,一瞬間就到了天國,那是一個美妙的世界。”可事實卻不是那樣的。那把火帶給小思影的不是美妙,而是難忍的劇痛。她呼喚媽媽,呼喊救命,歇斯底里。可是,拼命的哭喊卻沒能阻擋她與生命告別。
曾經活潑可愛的小思影 小思影自焚後的慘狀
在這個世界上,誰不知道生活的美好,誰不知道生命的寶貴呢?對小思影來說,家鄉的大地那樣美麗,天空那樣遼闊,生活是那樣多彩。她就像一隻快樂的小鳥,天天從唱歌跳舞中感受快樂,在主持活動中體驗成功。每當老師們表揚她,每當同學們喊她“開心果”,她都會喜不自禁。她剛剛12歲,應該還有好多個12年可以度過,還有好多好多的樂趣等著她去體驗……可是,這一切都離她遠去了。
是誰讓小思影失去了這美好的一切?
是小思影自己嗎?是她自願放棄的嗎?那時候小思影才12歲,她還不懂得選擇。爸爸離開了她,媽媽是她最親的人,是她唯一的依靠,她一刻也離不開媽媽。她要聽媽媽的話,做媽媽的乖孩子,哪怕是媽媽錯了。她經常對媽媽說:“媽媽,我是你甩不掉的小尾巴。”媽媽要走,她憑什麼留下來呢?
是媽媽害了她嗎?在燒灼的痛苦中,小思影意識到“天國”的虛幻。她對護士阿姨說:“媽媽騙了我。”可是她也知道,媽媽是疼她愛她的,媽媽是真心想讓她好。媽媽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好去處”,那裏“到處都是金子”,她想帶寶貝女兒一起去。糊塗的媽媽啊,世上哪有這樣的好事!媽媽是糊塗了,身不由己了。
那麼,到底是誰,讓小思影失去了這美好的一切?
是法*功!是法*功害了小思影,害了她的媽媽!
法*功用荒誕的邪說蠱惑人。它虛構了荒誕的神話,用根本不存在的“天國”、根本不可能的“圓滿”迷惑了善良的人們。經歷過不幸婚姻的劉春玲找到了寄託,以為真的能升入“天堂”,把你奉若珍寶,捧著怕摔了,含著怕化了。為了能專心修煉,她不但把含辛茹苦養育她成人的養母趕出家門,還把這些邪說當作“金蘋果”塞給小思影,把自己的女兒變成了“小弟子”。法*功用無法兌現的承諾控制了劉春玲,也害死了小思影。
法*功用惡毒的招數控制人。李洪志說“放下生死就能上天堂”,可他自己為什麼不去天堂?那些發號施令的人為什麼不去天堂?劉春玲和那些跟她一樣無辜的人,完全喪失了理智,她們心裏裝著的只有“圓滿”,腦子裏想著的只有“師父”的話。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李洪志利用了她們的無知,暗示她們去獻身“大法”。可憐的劉春玲,恐怕失去“最後的得法機會”,恐怕被“慈悲的師父”拋棄,恐怕以前的修煉化為烏有,放棄了擁有的一切,牽著小思影走向生命的盡頭。
法*功用虛假的承諾欺騙人。13年前,劉春玲等人選擇自焚,是想體驗真正的“圓滿”,是為了“證實法的存在”。李洪志一遍遍地叫嚷“走向圓滿”,可是,當劉春玲母女放棄所有之後,卻並未得到一句“圓滿”的認定。難道她們這樣做還不算“放下執著”嗎?李洪志口口聲聲說“師父有無數法身”、“弟子在哪都能受到保護”,可“師父”為什麼沒有保護這些自焚的人呢?
法*功用卑鄙的手段戲弄人。在那次自焚中,小思影和媽媽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郝慧君、陳果母女被燒得雙手殘疾、面目全非、慘不忍睹。法*功殘害了無辜,不但沒有絲毫的懺悔,反而一再地推脫責任。先是指使“御用媒體”否認七名自焚者是“大法弟子”,把法*功跟自焚者劃清界限;而後又發佈《“天安門廣場自焚”疑點大全》,無恥地把責任推向別人。更加令人髮指的是,為了掩飾自身的邪惡,它竟然對自焚者實施人身攻擊,誣衊劉春玲是妓女!卑鄙的法*功,害人的伎倆何其多!
法*功,就是殺人的惡魔!就是它,害死了小思影和她的媽媽!當年自焚的組織者王進東、薛紅軍可以作證,被嚴重燒傷的陳果母女可以作證,無數的知情者可以作證!事實確鑿,休想抵賴!
如果小思影還活在世上,就已經25歲了。她的同學和夥伴們都已經羽翼豐滿,開始用智慧和雙手編織自己的多彩生活。可是,對可憐的小思影來說,哪怕是再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氣、再沐浴一次溫暖的陽光,也都成了永遠的奢望。這都是法*功造的孽!
(責任編輯: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