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02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2424811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修行][分享] 誰製造了陳果母女的悲劇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2001123日,天安門廣場發生了一起震驚中外的自焚慘案,隨後得知,自焚者中有兩對兒母女,一對兒是劉春玲和劉思影,另一對兒便是郝惠君和陳 果!當時,我在電視上看到陳果自焚前的亮麗照片,唏噓不已,對她們母女深表同情,並十分痛恨使他們走上自焚之路的邪教法*功!
  之後,我一直關注著陳果的命運,因為她的自焚,給她的未來帶來了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年輕男子誰個不鍾情,妙齡少女誰個不懷春?到了婚嫁年齡的陳 果,心中一定也會湧起愛情的萌動,可是,被大面積燒傷的容貌給陳果的戀愛之路帶來了很大的阻力。愛美是人的天性,尤其對於女人而言,而陳果曾經的漂亮容顏 卻失落在一場殘忍的邪教之火中!我的心中隱隱作痛,我真想變成一名妙手回春的白衣天使,使她們母女再現昔日的容顏!這種幻想曾無數次地浮現在我的心頭,又 無數次地破滅!現在,看到終於有好心人陳游標肯為她們出錢整容,內心無比的激動,美好的希望和憧憬又在陳果母女的心中萌發,我為她們感到由衷的高興!同時 又對法*功對她們的殘害和冷酷無情感到無比的憤恨!
  陳果母女的悲劇完全由法*功一手造成,是李洪志精神控制下的必然行為。201417日,當陳游標帶著陳果母女參加在美國的記者招待會時,有記者提 問陳果:我們也看過這些法*功的書,怎麼沒發現裡面有宣傳自焚的內容呢?其實,這位元記者是沒有認真、仔細、系統地去研究法*功的邪說,如果不帶任何偏 見地用心地去讀法*功的書籍,就會看出李洪志和法*功是如何誘導弟子走到了令人可怕的地步。我接觸過一些原法*功練習者,本人也深入地研究了李洪志的經 文,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一個驚人的秘密頓時讓我不寒而慄,如果一個人長期地、不斷地在一個封閉的環境中,不加思考地去死讀法*功的書籍,時間長了, 必然走向自焚、自殺、殺人的結局!這位元記者說,他也看過法*功的書,沒有發現讓人自焚的內容,其實,在李洪志的講法中,他曾多次暗示修煉到高層次就可 以殺生,還津津樂道地宣揚死亡的超脫與美好,在《轉法*》一書中,李洪志在講殺生問題時說,殺生是有罪的,修煉人不能殺生,殺生會造很大的業力。之後舉了 一個釋迦牟尼在森林裡洗澡的例子,他說釋迦牟尼讓他的弟子打掃浴缸,他的弟子說:浴缸裡爬滿了蟲子。釋迦牟尼說:我叫你打掃的是浴缸。這樣幾經周折,弟子 終於明白了釋迦牟尼的用意,把浴缸打掃乾淨了,那些蟲子自然也被殺死了。這段文字存在的一個隱意就是:當有人干擾我們的生存環境時,就應該把他殺掉嘛。李 洪志這裡不是直接命令你去幹什麼,而是帶有很強的暗示性,他讓弟子怎麼悟怎麼做,怎麼悟都沒有錯。有人讀了這段文字就悟到:師父實際是告訴我們,誰干擾我 們煉功就應該殺掉他們。因而,有些法學得好,悟得深的弟子就先行一步,開始殺人除魔 如黑龍江伊春市法*功癡迷者關淑雲,為了除魔掐死自己的親生女兒;新疆法*功練習者林春梅、溫玉平為了除魔殺害了賓館的服務員;傅義彬舉刀殺死自 己的父親、妻子,將母親砍成重傷……有人說傅義彬是精神病,可是,他煉法*功之前很正常,煉功之後為什麼精神就出偏了呢?這難道不是法*功的歪理邪說將他 導向了人生的深淵嗎?當然,有時李洪志也對殺生問題說得很明,如他就說過這樣的話:大逆之魔是該殺的。(《法*大法義解》)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來 順受……如果邪惡已經到了無可救無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採用不同層次的各種方式制止、剷除(《忍無可忍》)等。
  李洪志還宣揚殺生度人說,他說:那些被殺後的生命實質的惡劣處境,痛苦承受與物質的損失,修煉者就要在圓滿自己的一切過程中用自己修煉的成果來 救度或給其福報。那麼從這一個角度來看,被殺的生命所得到的補償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無法比,那麼這就是善解了惡緣。(《大法是圓融的》)在 《瑞士法會講法》中說道:你們有一部分傷害的生命將在你們未來圓滿的世界裡成為你世界的眾生,就把這些事情變成了好事了。如果被傷害的生命它知道:噢, 我將去佛的世界,它會挺著脖子讓你殺它,它會高高興興讓你殺它。李洪志還說:既然能夠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麼何不把怕殺生的本身也放下呢?!這 不是去掉了最後的執著了嗎?可見,在法*功裡,修到一定的高層次,不僅可以殺生,而且殺生也沒有什麼可怕的,更何況那種殺生也不能叫做殺生,已經完 全沒有殺生的概念了,殺生實際上是等於救度眾生了。
  李洪志在他的書中還鼓勵弟子的自殺行為。在《轉法*》中,李洪志舉了一個唐山大地震時的例子,說那些沒有死去的人都有一個感覺,那就是在死亡的那一 刻,感到沒有身體的束縛,縹縹渺渺的有一種特別美妙的感受;李洪志還多次說過: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早在4·25事件發生時,李洪志就 希望弟子們流點兒血才好呢。在《我的一點感想》中說: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加拿大講法》中說:特別是那些為大法失去人體的,都是在證實法中體現出來的偉大。《大法堅不可摧》中說:哪怕真的脫去這張人皮,等待大法修煉者的同樣是圓滿。
  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前,李洪志曾發表過一篇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其中說道:其實這也是到了放下最後執著的時候了。作為一個修煉者你們已經知道 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間的執著(包括人體的執著),從放下生死中走過來了。這些自焚者受這篇經文的影響很深。另外,我與一些原法*功練習者交談時,他 們說,煉功的時候,師父讓他們做了夢都要悟一悟,是在夢中點化他們什麼。天安門自焚的組織者劉雲芳就是做夢夢見他們在天安門涅槃了,因為那時李洪志鼓動他 們都走到天安門去,說如果不走出去就圓滿不了……這種種的暗示與誘導,對那些容易接受暗示的法*功群體來講,無疑是一種可怕的陷阱,而陳果母女就不幸陷了 進去。
  也許有人會說,那麼多煉法*功的,為什麼自焚的才這幾個人?其實不是的,在1999年中國政府取締法*功以前,就已經有一千四百例法*功練習者拒醫拒 藥而死亡,以及一些自焚、自殺、殺人、精神崩潰的例子。我也親眼看到過法*功練習者精神出偏的事情,這絕非個例,而是一種普遍的發展趨勢,也就是說,如果 長期堅持煉下去,最終都是走上不歸之路!現在,堅持修煉法*功的人生命越發脆弱,或正當英年,因拒醫拒藥而早逝,如法*功骨幹封麗麗、李國棟、韓振國、吳 凱侖等等,連李洪志的親妹夫、法*功重要骨幹李繼光也沒有逃脫中年病亡的厄運,而李洪志對此竟然是束手無策;法*功癡迷者叢龍學殺死他的姐姐,法*功人員 李根遠殺人,法*功癡迷者王勝英自殺身亡……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所以陳果母女之所以落到今天的地步,李洪志和法*功是罪魅禍首!面對自焚事件的發生,李 洪志不僅不救他的弟子,反而把這些忠心耿耿的弟子一腳踢出法*功的隊伍,說他們不是大法弟子,氣得自焚事件的組織者之一薛紅軍雙手顫抖著說:他們是睜眼 說瞎話,李洪志想推脫責任,天理難容啊!
  在這些歪理邪說的蠱惑下,花季少女陳果成了無辜的邪教受害者,也成為法*功殘害生命的鐵的證據!在此誠願陳果母女美夢成真,早日恢復昔日的美麗!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qformat:yes;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4-01-21 09:4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35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