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自焚事件”13週年到了。13年前,河南省開封市的7名法*功癡迷者在李洪志“放下生死就是神”的蠱惑下,來到天安門廣場引火自焚,造成了2死3傷的慘痛悲劇。也許是被自焚事件引起的民眾聲討浪潮嚇破了膽,13年來,法*功組織圍繞這一事件的推責狡辯從來沒有停止過。
推責:自焚者不是法*功弟子
“1.23自焚事件”發生之後,遠在大洋彼岸的李洪志未經核實,即匆匆授意其在美國的發言人張爾平和在香港的負責人簡鴻章跑出來,異口同聲地推責,“所謂自焚人士與我們法*功根本無關”,“天安門廣場自焚的那些人,……根本就不是法*功學員。”
事實上,7名自焚者的法*功弟子身份不容置疑。自焚事件的幕後策劃者之一薛紅軍最早開始修煉法*功,劉雲芳說,“我是1995年開始修煉法*功的,當時和薛紅軍一起在龍亭練功點習練。”1996年10月,薛紅軍交給王進東一本《轉法*》,帶動王進東加入了習練法*功。郝慧君為了給丈夫治病,于1996年和女兒陳果加入了修煉法*功的隊伍。劉葆榮是1997年開始習練法*功的。7人中劉春玲和劉思穎母女練功最晚,劉春玲是1999年盛夏開始修煉法*功的,並帶動時年只有11歲的女兒劉思穎一起修煉。自焚事件發生後,法*功組織暗中指派開封市法*功輔導站調查,調查結論也證明了這一點。開封市原法*功習練者馮海軍說:“自焚發生後境外法*功要求我們展開調查,我親自參與了調查的全過程。經過幾天的調查,我們最終確認參與自焚事件的7人確實是法*功學員,我們還仔細了解了這些人的姓名、練功時間、家庭背景和修煉的情況,並編寫了一份非常全面詳細的調查報告。發送給法*功總部後,總部不僅沒有刊登我們的調查報告,而且法*功重要網站還極力否認和我們有關係,極力否認河南調查事件。”
面對越來越多的無可爭辯的證據,法*功組織又改稱是自焚者悟偏了,是個人行為。“劉雲芳就算是練過法*功,他個人寫的東西也只能是文責自負,而不能算作是法*功的教導。”對此,王進東在《愚昧·死亡·新生》中寫道:對於“1·23”天安門集體自焚事件,有些人說這是邪悟,是個人行為,與“大法”無關。對這些說法當時我是這樣回答他們的,你說我是邪悟,我說你們這些人根本就沒有達到那麼高的境界,根本無法理解,按照“師父”說的,低層次的理永遠也理解不了高層次的理。聽了你也不相信,在過去的“修煉”中自認為層次高的不願和低的在一起相互切磋。這種現象我想“修煉”“大法”的人在這一點上,都有體會。“師父”不是說過“修煉”“法*功”不會出偏差嗎?悟多高都不會錯嗎?直到現在明慧網還在不斷地下載所謂的“經文”讓弟子們走出來,我們不是走出來了嗎?只不過是採用了不同形式而已,按照李洪志所講的法及經文有什麼錯?是一些人層次低,認識不了罷了。當然,這些理,那些理,高也好,低也好,現在看來都是歪理。
為了醜化自焚者,把他們排斥出法*功弟子隊伍,法*功組織還對自焚者進行人身攻擊。法*功媒體誣稱劉思影是“失去利用價值”,“被疑似殺人滅口”;陳果母女“已成行屍走肉十年了”,“郝惠君與陳果母女從此只為煽動民眾仇恨而活著,成為迫害法*功的政治標本。”對此,王進東說,“法*功造謠說我是武警,又說我是個被政府收買的死刑犯,那麼我到底應該是哪一種呢?我穿的軍警式皮鞋是我們汽車隊發的,棉襖是廠服,上面還有開封市矛盾集團公司的標誌,現在每一個開封人都知道我是這個公司車隊的司機。更可笑的是,法*功說我們一家人是政府提前安排的,並不是一家人。我和何海華在1978年就結婚了,我們一家人有不同時期的合影照片在這裡放著,照他們所言,中國政府是否早在1978年就為這次自焚事件提前作了安排呢?難道說政府連12歲的學生都做了安排嗎?她們兩對母女是否也是被收買的?我要問那些傳播謠言的人,如果收買你一家人自焚,給你1億元錢,你幹嗎?”
狡辯:法*功禁止殺生和自殺
不僅如此,自焚事件發生13年來,法*功媒體還從“法理”上進行狡辯,千方百計企圖為“1.23”自焚事件開脫。法*功媒體發表文章稱:“有幾個人在天安門廣場自焚,他們自稱練過法*功,中共就說這是法*功教他們幹的。這個邏輯不荒唐嗎?
事實上,在“1.23”自焚事件發生之前,李洪志已經拋出了一整套歪理邪說,誘騙弟子拋棄肉體,主動“走出來”“圓滿”,李洪志蠱惑弟子自焚不容抵賴。請看李洪志關於主動“圓滿”的三個環環相扣的悖論。
一是“法*世界”很美好。“極樂世界樹是金的,地是金的,鳥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連佛體都是金光閃閃的。”(《轉法*》)“你聽說過極樂世界嗎?法*世界更美。”(《轉法*法解》)“如果你真的圓滿了,你是修成了一個很大的神,或者很大的佛,你有沒有這樣的能力?你太有了,別說你度你的親人,你把地球攥在手裏也就不費吹灰之力。”(《歐洲法會講法》)
二是拋棄肉體很美妙。“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間沒有害怕的感覺,恰恰相反卻突然感到有一種解脫感,有一種潛在的興奮感;有的人覺得自己一下子沒有身體的束縛了,輕飄飄地非常美妙地飄了起來。”(《轉法*》)“在這個宇宙中,過去有許許多多修煉形式和不同天體的天國世界,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他們都不要身體的。不是說都視肉體那麼好,很多天國根本就不允許你帶身體回去的。你們帶回去就等於破壞了那裏的法。”(《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
三是行動晚了喪機遇。“我們有的人就能走出來,有的人他還覺得自己為了實修不動呢。圓滿了你還不動,我看你怎麼辦?你也不想圓滿。光是修,修是為了什麼,不是圓滿嗎?”(《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其實這也是到了放下最後執著的時候了,作為一個‘修煉者’你們已經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間的執著(包括對人體的執著),從放下生死中走過來了。”(《去掉最後的執著》)“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正是在李洪志上述歪理邪說的蠱惑下,“1.23”自焚事件中的7名弟子才拋棄了對死亡的恐懼,抱定到法*世界當“法王”的幻想,走上了慨然赴死之路。
“1,23”自焚事件13年過去了,法*功組織仍不甘心其失敗,還在企圖推責狡辯,仍企圖混淆視聽欺騙和毒害世人,對此我們必須充分揭露之。
(責任編輯:松舟 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