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67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2424811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聽聽“燒醒者”的證詞!
發佈日期:2014年01月30日   文章來源:凱風網   作者:徐 慧
【字體大小: 】  


  2001年1月23日發生於天安門前的法*功習練人員集體自焚案,距今已有13年。最近,法*功媒體上又響起了“中共炮製偽火騙局”的喧囂聲。任何狡辯和抵賴都鬥不過鐵一般的事實,耍無賴的邪教最終逃不過正義的討伐。自焚慘劇中,有人燒死了,有人燒傷了,有人自焚未遂;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大多數癡迷者被燒醒了。 
法*功不是千方百計地抵賴並反咬一口嗎?那就讓世人來聽聽“燒醒者”的證詞! 
  關於自焚者的身份,“燒醒者”的證詞硬如鋼鐵 
  組織者劉雲芳說:“讓他找我,我站出來作證!” 
  劉雲芳是當年自焚事件的策劃者和組織者,是參與自焚的7人中對法*功癡迷程度最深的,或者說“悟”得最好的一個。因此,他在河南開封市的法*功弟子中曾小有名氣。就是這個劉雲芳,2001年在法庭上表現出滿臉的不屑;還是這個劉雲芳,2012年10月底接受凱風網通訊員董傑採訪時,氣憤地說:“法*功不承認我們7個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聽到這個消息我很坦然,認為這是‘師父’的考驗。如今,醒悟後的我徹底認清了李洪志及法*功騙人害人的邪教本質,如果誰再說自焚者不是法*功弟子,讓他找我,我站出來作證!” 劉雲芳拍胸作證,看你法*功怎麼狡辯! 
郝惠君、陳果母女說:“這種說法,純粹是造謠!” 
  郝惠君、陳果母女是自焚案倖存者中受傷最重的,因而法*功在她們的身份問題上大肆造謠。遭到痛擊。陳果說過:“附近的居民,學校的老師都可以證明我是練法*功的,這種說法(所謂自焚人士與法*功無關),純粹是造謠。”郝惠君也控訴道:“黑煙後面的師父不僅不承認我們母女是他的弟子,還誣衊我們是共產黨收買,有組織有預謀的破壞‘大法’。我真是瞎了眼,上了李洪志的當。”郝惠君強調:“我在開封市大興街居住,……附近的居民和我們學校的老師,都可以證明我們是練法*功的。所以這種說法,純粹是造謠。” 
  王進東、王娟父女說:“相反卻睜著眼說瞎話!” 
  關於自焚者之一的王進東,法*功編造的謠言最多:什麼“三個王進東全不一樣”,什麼“王進東被(現役軍人)掉包了”,什麼“王進東的臉是假面具”……反正就是不承認王是法*功學員。對此,王進東對境外媒體的記者說:“有些說我這是假面具,有意識弄出來的。我說現在你們這些先生們、女士們為什麼不提這個問題?因為你們看到了。”給了法*功一記響亮的耳光。王進東的女兒王娟也曾是法*功習練者,父親自焚後,王娟站出來證實:“在電視上看焦點訪談,看到爸爸自焚時的鏡頭,雖然無情的火焰使爸爸面目全非了,但是爸爸的聲音、姿態,使我一眼就認出來了,爸爸坐的那個位置正是我們一家去天安門打橫幅的那個位置。”2012年年底,王娟接受採訪時強調:“其實自焚事件發生後,法*功就秘密組織人員馮海軍、司美娥調查證實自焚的七人確是法*功人員,並通過電子郵件報告總部,但是在美國的法*功總部置之不理,相反卻睜著眼說瞎話。” 
自焚者都是大法弟子,倖存者言之鑿鑿,請問李洪志和法*功,你們敢當面對質嗎? 
  關於自焚的動機,“燒醒者”的供狀無可置疑 
  動機之一:追求快速“圓滿” 
  與通常的自殺案例不同,大法弟子的自焚,在動機上不是消極的結束生命、逃避人世,而是積極的追求“圓滿”成佛。劉雲芳在2000年5月,對同在開封的癡迷者王進東、郝惠君、薛紅軍等人興奮地說:“我悟到‘圓滿’了。‘圓滿’就是什麼都要放棄,人‘圓滿’後能白日飛升,直奔‘天堂’。”同年12月,王進東在這個小圈子中宣稱自己“悟”到了:必須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門廣場自焚,才能“圓滿”。劉雲芳在給劉思影洗腦時強調的就是“天堂裏全是金子”,“‘天國世界’可好啦”。陳果回顧起那痛苦一幕時也說:“當時覺得自焚並不可怕。因為這樣就能‘圓滿’了,就能去天國世界了。《轉法*》上說的,天國世界特美好。”這些癡迷者相互告別時多次相約“天國見”,顯然,自焚人員都是“圓滿”謊言的深度中毒者。 
  動機之二:追求快上“層次” 
  “層次說”是李洪志為控制弟子而設下的陷阱。他胡謅,“上層次”就要去人心、去執著,包括對“常人觀念”、對“名利情”、對生死的執著;“上層次”還需要主動地“悟”,創造性地對大法作出貢獻。於是,法*功癡迷者個比個地攀求“層次”,千方百計地表現自己的與眾不同。自然地,一些真幻覺、假功能就比著勁兒往外冒。為了證明自己的出類拔萃,在自焚前不久,劉雲芳突然神秘宣稱自己“練功時進入了狀態,悟出‘元神’帶著點火工具和汽油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自焚。著火後,我的‘佛體’就出現了,口裏噴著火,一瞬間光芒萬丈。”王進東為了說明自己“層次高”,也謊稱悟出必須到天安門自焚才能真正圓滿。顯然,“1·23”自焚慘案是癡迷者追求快上“層次”的必然結果。 
  動機之三:追求“元神不滅” 
  “人死不可復生”,然而,邪教教主李洪志卻鼓吹“元神不滅”,並給它披上“科學”的外衣:“我們修煉界講,人的元神是不滅的。……人死的時候,人體中的原子核怎麼能夠隨便死掉呢?所以我們發現人死了,只不過是我們這層空間,這層最大的分子成份脫掉了;在另外空間裏那個身體並沒有毀掉。”(《轉法*·煉功為什麼不長功》)這一歪理邪說成了“癡輪求死”的理論基礎,自焚組織者劉雲芳在自焚事件發生前的兩三年間,就宣稱“開了天目”,能看到“另外空間生命和物質的存在方式”;自焚前不久,他又聲稱“練功時進入了狀態,悟出‘元神’帶著點火工具和汽油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自焚”。其他功友據此相信劉已經修煉到相當高的層次了,當然更相信師父說的:“我說人不會隨著你的生命死亡而死亡……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層分子,就是人的軀殼,表面這層分子在這個空間中死亡了,脫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觀物質構成的身體怎麼會死亡呢?”(1998年7月《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既然修煉人本質上死不了,自焚就不算尋短見,而是迅速達到“元神不滅”的捷徑。 
動機之四:放下“最後執著” 
2001年1月23日前,李洪志多次發表鞭督或暗示弟子放棄生命的言論。他在2000年8月12日發表的《去掉最後的執著》中要求弟子“去掉一切常人執著,包括對人的生命的執著”,並叫囂“修煉者連生死都放的下,還怕以死來威脅嗎?”“其實這也是到了放下最後執著的時候了。作為一個修煉者你們已經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間的執著(包括人體的執著),從放下生死中走過來了。”2001年1月1日(自焚案發生前22天),李洪志發表《忍無可忍》,繼續催逼弟子“要放棄常人中的一切執著”。這兩篇“催命經文”使癡迷者頭腦膨脹,尤其是《忍無可忍》的出籠令劉雲芳、王進東等人更加狂熱。2001年1月10日,他們再次聚集,共同表示,1月23日農曆除夕這天,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自焚“圓滿”,因為那兒“氣場大”,影響大。據王進東交待,他自焚的依據就是《去掉最後的執著》裏面的上述“法理”,因而他在自焚時要高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經之法”。劉葆榮認為:“李洪志在他的經文和講話中老是說,還有一部分人沒‘走出來’。如果我再不‘走出來’,就實現不了真正的‘圓滿’。”郝惠君也承認自己是為“護法”“圓滿”才“放下生死”去自焚的。薛紅軍在其《致李洪志的一封公開信》中質問:“你相繼發表多篇講法和經文,要求弟子‘走出來’,……大家實實在在做了……你又發表了《忍無可忍》經文……把大家領向反政府、反社會、反人類的邪路,還不依不饒。我真不知道你到底要把人們領向何方?” 
  自焚皆因輕信了師父的歪理邪說,當事人供狀皆在,你李洪志還有什麼話可說? 
綜上所述,自焚者的身份鐵證如山,癡迷者的自焚皆緣“法理”,法*功的任何狡辯和抵賴都是徒勞的! 
(責任編輯:徐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5-30 10:3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06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