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子從5歲到30歲的愛情感悟(值得一看)
==============================
我一直想找一個理想的男友,結果總是很鬱悶。
5歲時,我喜歡一個叫仔仔的男生,他有兩顆虎牙不算,當他手裏有 兩個紅橘的時候,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現在我再遇到他時, 他手邊有一個五歲 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3歲,我暗戀隔壁班一個叫阿昆的男生,阿昆長得像三浦友和哥哥, 為 了見到他我每天繞道去廁所,一直堅持了兩年。15年後我們再次相遇,他胖得像豬而且也已經成了爹,他看著我就像看白天鵝,我終於知道自己當初有多醜了。
16歲,我覺得自己真的在愛一個人了,我喜歡上了我們的生物老師, 他瘦瘦的白白的,身上總有莫名的香味,他上課路過我的身邊時,我總是貪婪地嗅著他白襯衣上的味道。他提問我,我100地張口結舌,還總是特別深情地看他,他說,考不上大學你就傻眼了。結果考上大學我也傻眼了,他結婚了,我失戀了。
19歲,我正兒八經開始人生的初戀,大一時有個男生每天為我佔圖書館座位,還給我買小籠包吃,另外,情人節還送我打折玫瑰。我白衣飄飄地坐他的 單車前上演著花樣年華。結果呢?大學畢業我們各奔東西。大學的戀情往往是黃梁一 夢,能夠水到渠成的不多。想了想,最是難忘他晚自習送來的小籠包。
23歲,我變得聰明而多情起來,想找個 “四有新人” ,就是有型有款有車有房,或者乾脆說就是李澤楷那樣的。但那樣的人不是給我準備的,於是我降低 要求想嫁個小有錢人,後來看了太多有錢人花心的故事,我又被迫降低標準,沒有錢,個子高長得帥也行,至少養眼。這樣的男人交往了幾個,結果長得比我難看的被我甩了,比我長得好看的甩了我,男人女人均是好色之徒。
25歲,我終於踏下心來想找個知冷知熱的男人過日子,畢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這也難,我遇到一個好象和錢有仇的男人,他總怕一夜之間人民幣貶值似的,迫不及待地把錢花出去,用他的話說,這點錢娶個媳婦也不夠,去趟 歐洲只夠到那裏,還是吃了喝了吧,這樣的人我能嫁嗎?當然不能。 遇到的第二位 男人小氣到讓我側目,我先他們祖上沒準全是會計,他不打折的東西不買,牙膏用完了要死擠,擠完了還要用剪刀剪開,天啊!我怕嫁給他一條內褲也要穿十年,所以,還是快閃。
27歲,我理想的男友條件一直在降低著標準,卻仍獨守空閨。我媽說我這人太挑剔,我說我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兩回事。
30歲,我的嫁人條件簡單到和5歲時一樣,我希望有一個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裏有兩隻紅橘,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如果我愛吃,他就全都給我, 如果我嫌剝皮費事 ,他就替我剝,如果我嫌吃費事,他就把它們榨成果汁。這種男人具備一顆平凡愛人的心,這就足夠了。若得此君,夫復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