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532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陳老師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天玄賦-詞訟章 (6)
偉哉行事有功,廣播聲名於天下;必也使民無訟,須存正值於心中。大爭則兵革交征,小競則文詞相訴。欲分勝負,先將世應推詳。

  凡爭訟曲直,世克應者我勝,應克世者他勝。然應雖克世,而世旺被雖害我而不能深傷。世靜而克應,而應發動,被有通變之謀,終於不受克。若有吉神扶持,必有貴人倚靠,終不能侵,若世應皆旺,勝負之機未可決,但究日辰生合何爻並刑克那爻,便知端的。

要決因依,但把鬼爻推究。

  占訟以鬼爻為主,更以六神參究,來歷因依,了然在目矣。青龍鬼,婚姻訟。朱雀鬼,罵詈口舌、文書契約,吏人爭鬥、喧鬧是非。勾陳鬼,田土屋宅、山林樹木訟。若兄化鬼,房族致爭。螣蛇鬼,被人連累。白虎鬼,與人鬥毆殺傷,若帶兇殺動事屬刑名。玄武鬼姦淫盜賊訟。

官克應,他人受責;鬼傷世,自己逢屯。

  凡占訟,世應相克以決輸贏。一說,世克應我訟他,應克世他訟我,輸贏從官斷。鬼克世,官事不順我費資財;鬼克應,他人遭責彼虧我勝。應空不受克,他人亦無妨。世空同斷。又雲:世應俱空,兩家退悔,官司將有解散之意。

一卦兩官,權柄何曾歸一,六爻無父,文書終久難成。

  一卦之中不宜見兩鬼出現,權不歸一,事休反復,若一鬼旺動,即取其方向,便知那一官執權。父母為文書案卷,卦無父母案卷未成。父母旺空,文書未就,休囚空亡,其事不成。或父母逢太歲、月建沖,上司必有駁,父母加太歲動,主上司提案卷。父母帶吉神,終無大咎,凶神同位則事凶。

他訴訟,看鬼位休囚;我興詞,怕財爻旺相。

  凡他訟我,要鬼位休囚不宜旺相,不然其訟必成。妻財本克父母,若我興詞不宜見之,若逢動或持世,狀詞終不准。若得日辰沖散財爻,我事庶幾可振。又雲,他興訴,須要官鬼休囚墓絕,則無大害。

官鬼空亡墓絕,須知無貴主張。

  凡占,不問原告被告,若官鬼空亡墓絕,或卦無官鬼,決無官府主張其事。鬼雖墓絕,而財爻旺動相生,此之謂絕處逢生,須用資財囑託,姑待官鬼旺相月日,方可成訟,更值子孫發動,仍複無氣,縱然費盡資財,亦無益於事。

世應帶合比和,終久有人和會。

  若世應帶合,事體本要成。若但比和而不相害,兩家有和會之心。若子孫動,當勸和。公事世應比和,而官鬼旺動克傷世應,兩家欲休,官府不放。若遇解神,庶幾可散。

鬼化鬼,移權更案;兄化兄,蕩產傾家。

  若遇鬼化鬼,其事反復或移權更案,事幹兩司或舊事再發,前卦鬼衰,後卦鬼旺,昔日之事雖小,今日反成大事;前鬼旺後鬼衰,其事先重後輕,虎頭蛇尾。兄弟乃克財之神,若旺動不免廣費資財,休囚稍可。若又化出兄弟,必主使兩重財或兩處使錢,更加大耗,主蕩產傾家。若加劫殺及咸池,必被小人陰私趁勢劫騙。若逢鬼動,終久必知之也。

太歲鬼臨、其事必幹台憲;天獄殺動、此身須入牢房。

  占訟,若鬼加太歲及月建,必幹台憲,鬼衰難用此斷,自宜通變,取人事決之,庶無失矣。天獄殺關鎖殺,俱見後神殺章內,若動則有鎖禁。

官旺日,則面折庭諍;鬼休時,則停囚長智。

  占訟,欲知何日興,何日息,但把鬼爻推究。鬼旺日,其事必興,當見臨庭折證;若值鬼衰,其事必停;鬼值沖,官司有冗,未及究問;鬼值日辰刑,上司有言責,其事稍緩。

欲識何時結斷,鬼爻墓絕推詳。

  占訟,始終成敗,皆從鬼斷,其事有定限,庶可推詳。夫結絕決斷,實為難事,其或動經一年半載,必須先達人事,度其輕重,知其時務,複取其占之卦爻。子孫發動,官鬼空亡,無氣入墓,窮其鬼絕月日,然後方可雍容推其意而言之。

要知不受刑傷,子位興隆剖決。

  子孫為福德之神,官訟牽連獄囚,禁系杖責臨身,此爻發動,一概可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2-11-08 08:5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59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