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6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edl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 鮮花 x3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健康] 八大時髦吃法有損健康
1--吃素能長壽:很多人都認為吃素可以長壽,因此長期不沾葷腥。這種吃法的後果是造成某些營養素的缺乏,例如鐵質,引起多種慢性病。人類所需蛋白質有兩大類,一類是完全蛋白質,包括必需氨基酸在內的所有氨基酸,奶類、肉禽蛋和魚蝦的蛋白質屬此類。另一類是不完全蛋白質,所含氨基酸數量不足,且缺乏某種必需氨基酸,植物蛋白即屬此類。所以吃素不但不能長壽,還會造成營養缺乏,引起貧血、免疫力下降、骨折、浮腫等疾病。



2--勞累後補魚肉:體力勞動或大運動量後,有許多人要吃大魚大肉等油膩食品來補養。這種做法因大魚大肉為酸性食物,可使血液酸化,加之運動後產生的大量乳酸物質,會引起機體酸中毒,加重疲勞程度。



3--水果當正餐:時下,有些愛美怕胖的女士,中午只吃個蘋果或香蕉,就算正餐了。絕大部分水果所含蛋白質、鐵、維生素B很少,長期以水果當正餐易導致貧血或營養不良。況且有些水果傷胃,如芒果、菠蘿等,如果吃多了反而傷腸胃。



4--夜宵能提神:上夜班可適當補充一些易消化、帶水分的食物,而不主張吃燒烤、過量喝酒。研究表明,常吃夜宵或晚餐過飽易誘發胃癌、肥胖、糖尿病、冠心病、高血脂等多種疾病,特別是中老年人更應注意。



--5--酒後喝濃茶:有人認為喝濃茶可以解酒。其實喝清茶可以,濃茶是不可取的。酒中的乙醇隨血液循環到肝中轉化為乙醛後生成乙酸,由於茶鹼的利尿作用很強,使尚未分解成乙酸的乙醛進入腎髒,造成對腎髒的損害。另外茶鹼還能抑制小腸對鐵的吸收,而引起缺鐵性貧血。



6--吃醋能減肥:近年來興起了喝醋風,有些人甚至以醋代酒,殊不知,少量食醋有益健康,大量喝醋卻會改變胃液的PH值,損傷胃粘膜,引發急性胃炎或胃潰瘍等,甚至可以引起血液酸度升高,造成酸中毒。並且一些果醋含鹽比較重,不宜喝。



7--拒膽固醇於門外:由於血液中膽固醇升高會加大動脈硬化和冠心病的危險性,因此,有些人認為含膽固醇高的食物對身體有百害而無一利,這也是錯的。因為膽固醇是保持身體健康的必要物質,只要不長期過量食用,對身體是有益的。人體每天需要300毫克膽固醇(一個雞蛋的膽固醇含量)。有研究表明,人體膽固醇有外源性與內源性,外源性膽固醇不一定會引起人體膽固醇升高。



8--果蔬搾汁喝個飽:近年來喝果蔬搾汁盛行,許多家庭購買了搾汁機,水果、蔬菜只喝汁不吃"渣"。其實,除了某些病人、牙齒不好的老年人和嬰兒外,果蔬最好不搾汁喝。因為其中的纖維素、果膠等營養物質被浪費掉,易造成胃腸的蠕動減慢,引起便秘等。纖維素攝取不足還可能誘發肥胖、膽結石、高血脂、糖尿病等。



TED的IN像記錄
http://tw.myblog.yahoo.com/ted-lu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05-02-24 21:20 |
bao45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35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是個籠統不科學的說法
吃素能長壽早就是很多報告都認定的
現在的人營養都太過盛了
除非是非常挑食的人
否則吃素不會缺鐵
在果實核仁類,豆腐,南瓜子,莧菜、紅鳳菜、菠菜、青江菜等都富含鐵質
至於缺乏某種必需氨基酸就更誇張的說法了
只要吃到兩種以上豆類或奶類
就根本不會有缺乏必需氨基酸的問題
會造成營養缺乏,引起貧血、免疫力下降、骨折、浮腫
這就更是危言聳聽的說法
除非是非常挑食的人才有可能
不管是吃素吃葷都一樣

我本身就吃素
從前在長庚醫院時
我認識吃素的醫師同事就十幾二十位
我認識的吃素朋友多到不可勝數
大家都很有活力很健康
也有活到95歲以上的人瑞
誰說吃素不能長壽呢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11-02 19:3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481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