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256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n1212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西洋占星
推文 x51 鲜花 x4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喇叭发音的原理
喇叭的基本发音原理简介

喇叭可用来发声,日本杂志称为<扬声器>,大致分类可分成『主动式喇叭』、
『被动式喇叭』,即含扩大机的称主动式,不含扩大机的称为被动式。

但若从设计原理来分的话,又分成『扩散式喇叭』、『号角式喇叭』、
『同轴式喇叭』,我们一般常见的喇叭皆是第一种喇叭,号角式喇叭及同轴式
较不多见。

喇叭材质的构成很简单,由外表看到只是一个木箱及几个单体而已,通常会有
保謢网罩,但其内部的发音原理呢?以电脑来说,当喇叭接受到由音效卡的输
出端输出讯号时,会启动扩大机的电流,而电流的正负电会使喇叭单体上线圈
产生磁场反应,我们用两片磁石来比喻,当正极和正极在一定的距离时会互相
排斥,而负极和正极会相吸引,这种原理连小学生都会,但喇叭单体的确是靠
这个原理来发音的。接下来我们来讨论磁场是如何运用于声音的,这必需先了
解到单体的相关名词了,首先我们打开我们的音箱(喇叭)将网罩拿开,会看到
这个音箱中装了几个单体,最上面的单体通常很小,是高音喇叭,底部较大的
一个则负责中低部份---若阁下的喇叭是三个或多个单体的话,最底下最大的通
常是低音喇叭,而中等大小的则为中音喇叭。而单体表面会有一种类似橡胶的
圆型模,那是共振用来发声用的,这种材质不一定全是橡胶,亦可是纸盆及金
属制或陶磁制,但有一个要素即要轻、要硬、要薄,如此才可达到发音的目的。

电流给线圈的的电发生磁场效应,正极-正极时会排斥<此时会振膜会往内收>;
负极-正极<此时振膜会往外扩>,这瞬间一收一扩的节奏会造成WAVE-声波或气流
,而产生声音,和我们讲话的喉咙振动是同样的效果。

接下来谈喇叭音箱内部的一些架构,由背部将音箱的背板拆下,可看到一些电线
及分频器---负责将高中低音往不同的单体送,若分频器有二个的话,称二音路喇叭
、三个分频器的话称三音路喇叭,可能达到四音路或五音路设计吗?只要你喜欢有什
么不可以,但不一定需要如此多音路设计。

除此之外还有会塞一些吸音绵,并看到音箱的隔间,有些会有一个圆孔---
正面、背面都可能,称扩散孔,而无扩散孔的称密闭式喇叭。

简易的的喇叭选择方法,先看音箱材质,塑胶的最差,因我们由喇叭发音原理中
知道单体靠共振来发音的,而塑胶外壳的共振声最差。木质音箱会比较好些,若
是甘蔗板作的音箱也不好,密集板的音箱会有较好的表现,原木木板是不太可用
于低价喇叭的,否则会比以上都好些,简单的说硬度要够,用手指敲击全部外壳
声音越平均的音箱越佳,那代表音箱的构造密度较平均,故共振干扰较少。

简易的改善喇叭音质的方法,有人用吸音绵来改善声音、有人用角椎来垫在喇叭
下面、换较粗的喇叭线、更换内部配线---用较好的铜线来更换原来的配线、
换输出入端子的插座为镀金的、摆位的角度变化求出最佳角度、换被动式喇叭
加上一台扩大机,以上方法皆有效果。

但另有一个较少人知的方法是贴一元的硬币,我大略的介绍方法,用手指敲喇叭
音箱找出共振声音最大声的点,计左右背上下五个地方,用快干将五个一元硬币
贴在点上【若贴在外侧不好看,可贴在内部看不到的地方】,如此花二十元不到
的施工,可以提升至少几倍的效果,一对仟元左右的喇叭会比两仟元的喇叭好上
许多。

当您看完以上简介后,要大略判断喇叭好坏还是有一些问题的,至少您要看完以
下的数据才可能达到基本要求,主动式电脑喇叭常看不到规格标示,是不是我们
玩电脑的都是音响白痴呢?或是我们不用懂这些基本功夫呢?例如这对喇叭音频
是多少呢?<20-20000H赫兹>,阻抗是多少呢?<4,6,8欧姆>,分频点是多少呢
?<低频至中频是多少HZ,中频至高频是多HZ>,输出功率是多少瓦呢?瞬间输出
功率呢?讯噪比是多少db呢?为何我们家用的喇叭
O800瓦大功率的,声音像玩具音乐盒呢?这些问题我保留给各位先进朋友去省思
,如果可以从中发现奥秘的话,那本文的目的就达到了。

资料来源http://host1.tcg...du.tw/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广东省 | Posted:2005-03-01 10:3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49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