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4624 个阅读者
 
<<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dqdq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7
论坛的十个基本礼节
今天转贴
既不是软件分享,
也不是软体讨论,
而是转贴一篇好文,
也不知该贴在什么地方,
但是值得向各大论坛推广,
也不是我原创,纯粹是转贴,
如果版主觉得好,请把它置顶;
如果网友们觉得好,请把它推推!
同时也顺便把它向其它论坛推广!

¤
⌒╮⌒╮ ╭⌒╮⌒╮.╭⌒╮⌒╮
╱◥▓▓◣ ╭⌒╮⌒╮
︱田︱田田| 欢迎光临
╬╬╬╬╬╬╬╬╬╬╬╬╬╬╬


论坛的十个基本礼节



礼节一:记住别人的存在
互联网给予来自五湖四海人们一个共同的地方聚集,
这是高科技的优点但往往也使得我们面对着电脑银屏忘了我们是在跟其他人打交道,
我们的行为也因此容易变得更粗劣和无礼。
因此《网络礼节》第一条就是「记住人的存在」。
如果你当着面不会说的话在网上也不要说。




礼节二:网上网下行为一致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尊法守纪,
同样地在网上也同样如此。
网上的道德和法律与现实生活是相同的,
不要以为在网上与电脑交易就可以降低道德标准。




礼节三:入乡随俗
同样是网站,不同的论坛有不同的规则。
在一个论坛可以做的事情在另一个论坛可能不宜做。
最好的建议:先爬一会儿墙头再发言,
这样你可以知道坛子的气氛和可以接受的行为。




礼节四:尊重别人的时间和带宽
在提问题以前,先自己花些时间去搜索和研究。
很有可能同样问题以前已经问过多次,
现成的答案随手可及。
不要以自我为中心,
别人为你寻找答案需要消耗时间和资源。




礼节五:给自己网上留个好印象
因为网络的匿名性质,
别人无法从你的外观来判断,
因此你一言一语成为别人对你印象的唯一判断。
如果你对某个方面不是很熟悉,
找几本书看看再开口,
无的放矢只能落个灌水王帽子。
同样地,发帖以前仔细检查语法和用词。
不要故意挑衅和使用脏话。




礼节六:分享你的知识
除了回答问题以外,
这还包括当你提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而得到很多回答,
特别是通过电子邮件得到的以后你应该写份总结与大家分享。




礼节七:平心静气地争论
争论与大战是正常的现象。
要以理服人,不要人身攻击。




礼节八:尊重他人的隐私
别人与你用电子邮件或私聊(ICQ/QQ)的记录应该是隐私一部分。
如果你认识某个人用笔名上网,
在论坛未经同意将他的真名公开也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如果不小心看到别人打开电脑上的电子邮件或秘密,
你不应该到处广播。




礼节九:不要滥用权利
管理员和版主比其他用户有更多权利,
应该珍惜使用这些权利。




礼节十:宽容
我们都曾经是新手,
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
当看到别人写错字,用错词,
问一个低级问题或者写篇没必要的长篇大论时,
你不要在意。
如果你真的想给他建议,
最好用电子邮件私下提议。


[ 此文章被ydqdq在2008-10-23 00:43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Zwisely)财富:100 (by smartjob) | 理由: 感谢您的分享与指导!



人生的大起大落 变化实在是不能太快了 搞得我真的也好想尿尿哦 ^-^
献花 x4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福建 | Posted:2004-11-14 20:40 |
MaverickWu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终身成就奖
头衔:~~Doctor Mike Whiskey~~~~Doctor Mike Whiskey~~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4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我是来投附议票的~~不错的好文章,值得大家一起共勉之!


~只要是药,管你中药西药,对症叫下药,不对症叫下毒~
~~小弟的BLOG:http://tw.myblog.yahoo.co...ikeWhiskey
~~欢迎大家指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4 23:23 |
water_luh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是图文并茂的喔.....

不错,支持一下啰.....


[ 此文章被water_luh在2004-11-15 01:20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省 CATV | Posted:2004-11-15 01:14 |
jerry_yao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再出发吧!再出发吧!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2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说的好啊
给你掌声鼓励 表情
人人自重
维持论坛良好的风气水准
让更多人愿意发表出看法
纵使你认为不成熟的
毕竟每个人都有新手的时候
当然新手要求教
也必须虚心受教重视礼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省 SONY公司 | Posted:2004-11-15 04:04 |
nzuser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说得很好啊~~~
虽然处在虚拟的世界里,
但是还得秉持着做人应有的道德,
才能通行无阻,
正所谓有理遍行天下,
大家都要多多学习.......
表情 表情 表情


^_^ 相逢自是有缘 ^_^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5 10:48 |
pinghsu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止现实生活中要尊重礼节..网路上相对的也是要互相尊重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省 中华电信 | Posted:2004-11-15 11:50 |
xzell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说的一点都没错,大家互相尊重和分享,这样论坛才会和谐长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5 22:13 |
pkkbkraa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终身成就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7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网路发展至今...
越来越多人漠视网路礼节了...
所以这的确有置顶的必要性...
甚至会员登入的时候就先跳这文章出来...(特别是新加入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省 SONY公司 | Posted:2004-11-16 00:02 |
gto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写的好..太棒了上论坛应该就是要有基本的礼节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9-17 17:54 |
黑烟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ydqdq大讲得真好,俗话说有礼走遍天下,个人当会遵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6-12-08 12:12 |

<<   1   2   3   4   5  下页 >>(共 5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88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